犯罪行为人因诈骗罪被人民法院判刑处罚后,若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即可能减刑。《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与否与罪名无关,需考量被告人有无减刑情节,我国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根据被告人的判决刑期,在此规定下进行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1、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则不能少于十三年。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诈骗罪判刑后是否可以减刑,要结合具体案情来看,一般在监狱服刑过程中,积极表现,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减轻,诈骗罪减刑的条件可以归纳如下。一,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减刑的对象为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缓刑的罪犯,一般不适用减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赔偿司法解释(1-10)》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犯诈骗罪,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诈骗罪罪犯在刑罚执行的过程中,应当遵守监狱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在思想上要诚心悔过,反思自己的过错,争取使自己符合减刑条件,早日获得减刑。在刑罚的过程中,如果具有阻止他人犯罪、检举监狱内外犯罪活动、有发明创造或者技术革新、在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抵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表现突出等立功行为,获得减刑的可能性较大,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那么应当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减刑的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的,必须先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后才能使用减刑。被假释的罪犯,一般不得减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的1/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3年。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视,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犯诈骗罪的罪犯,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根据监狱考核的结果,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的,服刑期间认真悔罪可以减刑。
罚金刑应当及时履行,否则法院会强制执行。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会影响认真悔罪情节的认定,在减刑时要从严掌握。
如果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可以申请缓交、免交,不影响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第二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情形:认罪悔罪;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
对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提出申诉的,要依法保护其申诉权利,对罪犯申诉不应不加分析地认为是不认罪悔罪。
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应当从严掌握。
主动退赃是可以获得减刑的。被告人如果主动退赃了,那么在法院判刑的时候,在量刑上会给予考虑。如果在服刑期间退赃款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悔罪态度良好,依法予以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了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第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第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第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第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第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第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诈骗罪被判刑后,钱是需要还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因本法已于第193条特别规定了贷款诈骗罪。
通常认为,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代以不合法行为占用别人的财物为目的,通过编造不存在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方法,骗取较多财物的一种行为。诈骗罪无疑是性质恶劣的非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当然会面临国家的处罚,通常情况下都会被关押三年或者三年以上,但是是不是意味着实施了诈骗行为的人就没有可能获得假释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了诈骗行为被判处刑期的还是有机会可以得到假释的,只要满足了一定的条件:首先,犯了诈骗罪的人必须是已经被判处了一定刑期的,同时也已经在监狱里面蹲完了二分之一以上的刑期的。或者是被判处了没有期限的刑期而且这个人也已经在大牢里蹲了十年了。所以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获得假释,需要满足了这两个条件的人才有资格。其次,满足了上面假释对象的要求还是不够的。在蹲监狱的这段期间里你需要有所表示才可以。要意识到实施了诈骗行为是错误的,不合法的,并且要在监狱里的时间里要遵守监狱的规则,叫你干啥就认真干啥,总之要好好改造,认真忏悔。要达到一种什么程度才足够呢。就是把你放出去了,你不会对社会有威胁,不会想着再去实施诈骗,只想当一个四好公民。或者是关到你年老了、生病了、身体出现残疾就是老所病残再也没有兴风作浪的可能性了,即使你有犯罪的心,但是却没有这个身体条件了。综上,犯了诈骗罪的人不是不可以假释,而是必须满足以上的几个条件。首先是具备了假释的资格,其次是顺利地度过了考察期,达到没有危害的标准,这个时候就可以被假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