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那些具有身体疾病的对方来说,往往需要通过保外就医的方式来治疗疾病,那么如果被判处了无期徒刑,能不能保外就医呢单是可以的,只要符合有关的保外就医的规定,那么就可以申请一个保外就医。接下来由醉学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无期徒刑能保外就医吗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保外就医,是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身体患有疾病,经有有关部门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且适用监外执行没有社会危险性而采取的变更执行方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等关于印发《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的通知,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综上,无期徒刑是可以保外就医的。
根据刑法典第46条的规定,无期徒刑具有以下特点:
1、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即将犯罪分子关押在一定的场所,使其没有人身自由。
2、剥夺自由是没有期限的,即剥夺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需要指出的是,无期徒刑虽然就其词语意义上讲,是剥夺终身自由,实行无期限的关押,但实际上并不是将其所有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都关押到死,而是只要犯罪分子有悔过自新的表现,就可以回归社会。根据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适用减刑或假释。此外,在国家发布特赦令的情况下,符合特赦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可以被特赦释放。从我国执行无期徒刑的实际情况来看,大量的罪犯并没有被关押到死,而是回到了社会。所以说,判处无期徒刑并不意味着断绝了犯罪分子的再生之路。
3、羁押时间不能折抵刑期。由于无期徒刑无刑期可言,因此判决执行之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存在折抵刑期的问题。
4、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典第57条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规定》,无期徒刑减刑有如下情形:
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八条 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根据刑法和监狱法的有关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场所执行。根据刑法有关减刑和假释的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罪伏法、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立功表现的,可获得减刑,由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如果实际执行13年以上,还可以获得假释。但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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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是一种 暂予监外执行 刑罚的法律制度,是对 在服刑期间 确实犯有严重疾病的罪犯,经批准后取保在监外进行救治的一种临时性刑罚措施。我国 刑事诉讼法 、监狱法等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各地执行情况不尽相同,尤其是对被 判处无期徒刑 的罪犯是否可以适用保外就医存在疑义。一种观点认为, 无期徒刑罪犯 不得适用保外就医。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中只规定了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而没有规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另一种观点认为,无期徒刑罪犯可以适用保外就医。对病情严重、符合法定条件的无期徒刑罪犯适用保外就医,既是保障罪犯人身健康权的要求,也是人道主义精神的体现,合情合理且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请张银亮读者:对于有严重疾病的无期徒刑罪犯不能适用保外就医等暂予监外执行措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具有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可以的,只要是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3)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4)年龄60周岁以上、体衰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保外就医是针对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此,在法院没有判决前,不存在保外就医,如果确有重大疾病,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规定,如犯罪分子患有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艾滋病;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等严重疾病的,可以进行保外就医,不需要在监狱中执行刑罚。
法律依据: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 》第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
3.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监狱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二、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如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偏执性精神障碍等,但有严重暴力行为或倾向,对社会安全构成潜在威胁的除外。
保外就医是指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严重疾病经有关部门批准,准予保外就医。保外就医是一种监外执行。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因法律规定的情形改变执行方法,不适合在监狱执行刑罚的行为。如果囚犯在服刑期间生病,他可以申请保外就医。不过,这要视情况而定。只有符合特定条件的特殊情况才能出院就医。保释期间有很多疾病,但大多数都很严重。然而,罪犯仍然享有基本的医疗保障。监狱一般都有医疗机构,普通病人不需要保释。
特殊情况,如精神疾病、器质性心脏病和高血压,达到一定程度后可申请保外就医。然而,在申请之前,需要指定的法医医院进行判断。只有满足一定条件,他们才有资格获得保外就医。然而,这种疾病很少见。普通人在监狱里很少有如此严重的疾病。除非你从一开始就患有这种疾病,否则你可以在入狱前接受某种检测。等到你的身体符合条件,然后去监狱认罪。保释就医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可以计算在内。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一时期不包括在内。如以不正当手段取得保外就医、因自伤延误保外就医、擅自外出等行为,不计入执行期。
根据法律,罪犯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监狱设有专门的医疗机构,可以保证罪犯入狱后能够过上安全健康的生活。这类医疗机构的水平与当地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相当,所以我们根本不用担心。中国对重病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即根据罪犯的情况,保外就医时间确定为半年或一年。期满前,监狱应当派员调查或者发函调查。基本治愈的,及时送监执行;如果情况没有依法改善,每次可以延长一年。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怀孕期;处于哺乳期的妇女;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生活不能自理而监外执行不会危害社会的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