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判刑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住宅罪指的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行为人犯非法侵入住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此罪的,从重处罚。此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构成非法入侵住宅的判刑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罪是故意犯罪,过失的不构成本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这里的“非法”,主要是指无权或者无理进入他人住宅而强行闯入或者拒不退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一、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该如何判刑 我国《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二、 非法侵入住宅罪 的构成 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与其他犯罪一样,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也应当具备客体、客观方面、主体、主观方面的四个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然而本罪侵害的直接客体,一直存在争论,有人认为是居住权,也有人认为是住宅安宁权,目前以主张住宅安宁权为多。笔者认为,人身权是公民不可或缺的权利,而住宅的安宁权是从属于人身权的,是住宅内成员特有的。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尤其是住宅的安宁权,受法律保护,其真谛是私生活自由与安宁,因为家是私人生活的载体,是公民最安全、最隐秘、最独立的天地,也是公民隐私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权利和自由的象征。住宅安宁权,是指公民享有的住宅和个人生活不受侵扰的人格权,包括个人信息的控制权、个人生活的自由权和私人领域的占有权。
2、客观方面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非法”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者没有法律根据。“侵入”主要指未经住宅权人同意、许可进入他人住宅,以及不顾权利的反对、劝阻,强行进入他人住宅。侵入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破门而入、翻窗而入,强行闯入等等。侵入的行为可以是公开的,也可能是秘密的,但是构成本罪并不以实施暴力为必要条件。“他人”是相对自己而言的,即自己不在该住宅内单独或共同生活。对自己而言,亲戚朋友的住宅也是他人的住宅,通过非法的手段侵入亲友的住宅,也构成本罪。即使是曾经与他人共 同居 住过的,如婚姻存续期间曾共同共有的住房, 离婚 后已经分开另住,依法就成为他人的住宅。再如,兄弟两人共同 继承 父母的遗产房后,按约定分割了房产,对哥哥而言弟弟的房产即为他人的住宅,反之,对弟弟而言哥哥的房产即为他人的住宅。考察住宅时,不仅要考察所有权,而且还要考察实际居住权,如房屋已经租借给他人,所有权没有转移,但使用权已发生转移,居住权亦已发生了转移,所有权人非法侵入已经出租他人居住的住宅,也应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误人他人住宅,一经发现立即退出,或者有正当理由必须紧急进入他人住宅的,不构成本罪。 非法入侵住宅罪实际应该是非法侵入住宅罪。首先要知道,对于公民的住宅,其实我国法律是给予了保护的。即使是公务人员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需要进入他人住宅之内,此时也需要有合法的手续,而不能随笔擅自闯入,否则的话达到一定情节的,就有可能构成这里的非法侵入住宅罪。这个时候,若行为人具有司法工作人员的特殊身份,那么还会对其从重作出处罚。
非法侵入住宅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罪 、 非法侵入住宅罪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本罪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国家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非法侵入住宅罪适用的刑罚有:有期徒刑、拘役。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本罪具体量刑标准如下: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般人犯本罪的最多判三年有期徒刑,根据情节不同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本罪的,就要在拘役到三年有期徒刑这个幅度范围内,从重处罚,就是很大可能判三年或很接近三年的处罚。
所谓司法工作人员,就是指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对公民的住宅进行非法入侵的,情节严重的会构成 非法侵入住宅罪 ,怎样判刑要依据具体的犯罪情节而定。 《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根据《 刑法 》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只要行为人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都应当 立案 。 本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无故拒不退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非法侵入住宅罪 的量刑标准具体是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未经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住宅主人要求其退出仍拒不退出的行为。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是故意的,过失的不构成本罪。这里的“非法”,主要是指无权或者无理进入他人住宅而强行闯入或者拒不退出。如果是事先征得住宅主人的同意的,或者是司法工作人员为依法执行搜查、逮捕、拘留等任务而进入他人住宅的,都不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入侵民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也就是一般的主体犯本罪的最多就判三年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有可能只判拘役。但第二款还有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也就是说如果是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工作人员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在拘役到三年有期徒刑这个幅度内从重处罚,根据情节判三年或很接近三年。
非法侵入住宅罪,行为人会被判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