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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1-29 09:47:54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是:性质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效力不同,运用规则不同。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凡是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实物证据和言词证据有区别吗

实物证据的言词证据的区别:两者的证明力大小不同。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各种资产的证据;言词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实物证据会比言词证据证明力更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实物证据与言词证据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1、凡是表现为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都属于言词证据。鉴定结论之所以属于言词证据,是因为鉴定结论就其实质来说,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问题发表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出口头说明,并当庭回答当事人和辩护人等的发问。

2、凡是表现为物品和痕迹和以其内容具有证据价值的书面文件,即以实物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实物证据。在法律规定的几种证据中,物证、书证当然属于实物证据。勘验、检查笔录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客观情况的客观记载,而不是办案人员的陈述,所以,勘验、检查笔录也属于实物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

第四十七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凡是对案件事实有亲身感受的、能够正确表达意志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都有证人能力,都有义务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对证人拒绝证言权事由的释明是否成立,在审查有关证据后,做出拒绝证言权事由是否存在的裁定。对于此项裁定,当事人及证人都可以提出上诉。对于拒绝证言权事由不存在的终审裁定,证人不得再以之为由,拒绝作证。

第一百三十七条 物证应当提交和出示原物,提交和出示原物确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原物的复制件、对原物所做的视听资料、勘验笔录、专家意见书、证据公证文书、登记机关的登记文书等。

第一百三十八条 对物证的调查,可以适用本法关于文书证据、视听资料证据调查、勘验证据的调查规定。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

言辞证据,是指当事人或证人以言辞陈述为形式提交给法庭的证据,它包括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陈述及证人证言和刑事诉讼中的受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及证人证言。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应当指出,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笔录,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对有关现场、人身,物品、痕迹等与案件有关的实物证据特征的书面记录,是对实物证据内容的固定和反映,因而,属于实物证据;另外,作为贮存有特殊信息(语言、图像、密码、数据等)的可供证明主体以视听手段进行感受的视听资料,都是通过一定的录音带、光盘等实物加以贮存和反映的,亦属于实物证据。

什么是言词证据,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比较

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凡是通过人的陈述,即以言词作为表现形式的证据,是言词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其中,鉴定结论虽然具有书面形式,但因其实质是鉴定人就鉴定的专门性问题所表达的个人意见,而且在法庭审理时要求鉴定人对鉴定结论作口头解释,接受控辩双方的质证,所以,它属于言词证据。凡是以物品的性质或外部形态、存在状况以及其内容表现证据价值的证据(包括书面文件),都是实物证据。证据种类中的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均属此列。其中,勘验、检查笔录之所以列入实物证据,是因为它是办案人员在勘验、检查中对所见情况的客观记载。

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

言词证据的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的区别

性质不同,表现形式不同,效力不同。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存在的各种资产的证据言词证据又称人证或人的证据。是指以言词形式提供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实物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言词证据

实物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言辞证据。实物证据是与案件有直接关系。物品。二,言词证据。是目击者。言辞证据。当事人的语言自证他们属于一个证据链的。证据。在犯罪案件当中。如果证据链相互印证。即使犯罪分子没有供述。也是可以定罪的。如果实物证据没有其他的证据相互印证。实物证据也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实物证据大于言语证据。也是站不住脚的。他们是证据链当中不可缺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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