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的追溯期应当是六个月。如果行为人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行为人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嫖娼追溯期是多久
1、嫖娼的追溯期是六个月。嫖娼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而不是犯罪的行为,所以嫖娼适用的不是追诉时效,而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时限。这个期限为六个月,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被抓到怎么处罚
嫖娼被抓的处罚,具体如下:
1、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2、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
4、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
5、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嫖娼的追溯期是六个月。 嫖娼是属于 违反治安管理 的行为,而不是犯罪的行为,所以嫖娼适用的不是追诉时效,而是 治安管理处罚法 规定的时限。这个期限为六个月,从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发生之日起计算,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68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嫖娼追诉期是6个月。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就不再进行处罚,在六个月内被发现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照以下情形进行处罚:
1、一般情节的,公安机关应当对嫖娼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情节较轻的,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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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月。嫖娼的追溯期是六个月。超过了六个月没被发现将不会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嫖娼的追溯期是六个月,嫖娼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责任的期限为六个月。根据法律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嫖娼当场没有被抓到,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就不再处罚。6个月期限是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嫖娼的追溯期是六个月,嫖娼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追究责任的期限为六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不能。卖淫嫖娼行为6个月以后,就不再追究了。就算公安机关找到你,你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也不会予以处罚了。法律设置追究时效,是为了让违法人在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后,改邪归正,在相当一段的时间内不再犯,超过了追究时效,只有这样才不处罚。既然违法人还在继续违法,说明还是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的所在,那当然就要新账、老账一起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