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人的生命都是很宝贵的,因此法院在判决犯罪分子死刑的时候,一定是经过了相应的考量的。那么,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怎么区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醉学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一)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二)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刑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三)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四)法律后果不同。
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同时《刑法修正案》9中规定:执行死刑条件由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等发生重大犯罪,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如杀人,勒索绑架,抢劫,强奸,等危害国家刑法都有可能会执行死刑。
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这两者都不适用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这是指死刑判决生效后立即执行死刑;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死缓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是犯罪人的案件受理完成之后就对犯罪者进行死刑,但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在罪犯进行缓期执行的期间,罪犯如果表现良好或者在其余的案件中有重大立功的行为,可以进行相应的减刑,或者改为无期徒刑,所以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十分大的。
对于一些重大犯罪嫌疑人来说,对他们执行死刑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法官可以根据事件对社会的影响以及事件本身的大小程度,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宣判犯罪嫌疑人,到底是该立即执行死刑还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是非常大的,如果对于一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真的是对当今的社会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对于这类人来说,立即执行死刑是非常正常的,但是对于一些有改过自新机会并且在之后的行为里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嫌疑人来说,缓解执行死刑可能会导致这类犯罪嫌疑人减刑。
对于当今的社会而言,随着人民生活越来越幸福一些,报复社会的重大刑事案件,可以说是非常的少,但是人性是非常险恶的,对于一些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执行死刑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这样的话就需要法官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于这些犯罪嫌疑人来进行相应的判断。毕竟法官的决定可能会改变一个人的一生,但是对于一些真的是对社会造成不可磨灭的影响的犯罪嫌疑人来说,执行立即死刑也是非常正常的,我国历史上就有很多起这样的案件。
由于我国政府和法律对于人非常的有宽泛性,对人权也是十分的尊重。所以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死刑这类案件也是有严格意义上的规定。
死刑立即执行 和 死刑缓期执行 主要有以下区别: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立即执行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 死缓 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 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综上所述,死缓并不是死刑,而是死刑的一种变通方式。一般所说的死刑指的是死刑立即执行,而死缓则是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两年执行,死缓期间表现良好的可达到减刑的效果。
死刑立即执行和死缓之间的裁定的区别:
1、首先含义不同。死刑又被称为“死刑立即执行”,而死缓的含义是“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2、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3、刑罚执行方式等不同。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判处死刑时,有的是死刑立即执行,有的是死刑缓期执行,当然是有很大的区别,并且影响会很大,接下来我就说一说其中的区别。
一、犯罪程度不同死刑立即执行相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程度更加,更加的恶劣,一点余地都没有。对方行为十分的残忍、触犯国家的利益或者带来的伤害极其的高,只有止痒的人会立即执行,不给对方改过的机会,而死刑缓期执行犯罪程度相对好一点。
二、对生命处置情况不同死刑立即执行是从定罪之后就会采取方式来结束对方的生命,这个人从此不再出现,这是最高的处置方式。死刑缓期执行给了对方机会,只要对方表现得好,就可以改为终身监狱,自己的一辈子都在监狱度过,但是这条命是在的。他们二者最大的区别是否继续的存活,是否可以好好的生活,死刑缓期执行只是失去了自由,但是可以很好地生活在监狱里。
三、对于原谅的程度不同死刑立即执行是大家一点都不能原谅,不会给他改过的机会,但是死刑缓期执行相对让人可以接受一点,只要对方态度好就给他机会。他们二者在犯罪的事实上还是有一定程度的不同,后者相对会让人觉得好受一点,不会想着十恶不赦,一点都不可以原谅。
不管是死刑立即执行或者死刑缓期执行都是十分恶劣的行为,我们不应该践踏法律的红线,应该遵守法律,不要去触犯法律。做事情的时候多想一想后果,不要失去理智,这样会让自己的行为带来严重的后果,只会让自己去买单。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也是对家人最大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