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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街斗殴致死判死刑吗

发布时间:2023-01-29 11:00:16

当街斗殴致他人死亡的,有可能被判处死刑。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当街斗殴致死判死刑吗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处罚

打架斗殴致人死亡属于故意伤害(致死)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至于共同犯罪中,要根据各自在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和地位,各自按照主犯、从犯分别处罚。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判什么罪

法律分析: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在司法实践中,会被判处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具体判定的依据为:聚众斗殴的行为人所具有的不同的主观故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相关法律进行定罪处罚。所以,判定聚众斗殴罪应转化为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时,要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进行考察。具体而言,行为人只能对有杀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杀人和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故意杀人的罪责;行为人仅有伤害故意时,虽致被害人死亡,也只能承担故意伤害(致死)的罪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打架打死人怎么判刑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罪,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致死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未满18岁的可以减轻处罚。具体多少年由法院根据情节判决。

依据《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扩展资料

案例:三明酒吧聚众斗殴致死案二审宣判 主犯获死刑

日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三明酒吧持械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案作出终审判决,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陈绍海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陈建谋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处被告人陈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曾建洲有期徒刑15年。以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李建伟、邹辉等其余6名被告人8年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全案判处各被告人赔偿3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3.76万元。

2011年10月29日晚,被告人陈绍海、陆通和、陆佳明等人在三明市“苏荷酒吧”喝酒,次日凌晨0:58,陈绍海因认为同在该酒吧卡2桌消费的被害人罗旌针等人对其有挑衅行为,心生不满,遂打电话给被告人陈文要求其带人和工具到酒吧帮忙打架。

陈文纠集了被告人陈建谋、曾德洲和李建伟等人赶往酒吧。当日1:50,陈绍海在酒吧门口交代陈文、陈建谋、曾德洲等人在门外等候,并在车上取出刀具。2:00,陈绍海、陆佳明等人向卡2桌人员敬酒过程中与对方发生争吵并殴打起来,陆佳明、陆通和用拳头、酒瓶和凳子等物品殴打卡2桌人员。

在陈绍海示意下,陈文、陈建洲、曾德洲各持一把砍刀冲入酒吧,对卡2桌人员乱砍,胡海俊(另案处理)也持一把菜刀冲至卡2桌乱砍,最终导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三人轻微伤的后果,其中罗某某被陈建谋所持“关公”刀砍中左颈根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2011年10月30日,被告人李建伟、邹辉在案发现场被抓获;当日18时许,陈绍海在尤溪县新阳镇被抓获;同年11月3日8时许,陈建谋、陈文、曾德洲在莆田城厢区西客站被抓获;后其余被告人相继归案,至2011年12月21日,全案告破。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陈绍海因琐事而生报复之念,为逞强斗狠而纠集、指使人员持械行凶,被告人陈文、陈建谋、曾德洲等人受纠集积极持危险性较大的砍刀,不计后果地连续砍击多人,并致一人死亡、二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属于聚众斗殴过程中放任他人死亡,四人均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系共同犯罪。

李建伟、邹辉等其余6名被告人均属聚众斗殴积极参加者,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且系共同犯罪。另查明,李建伟、邹辉另分别犯有故意伤害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应数罪并罚;陈绍海系累犯,应予以严惩。据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参考资料:

文县公安局网-《刑法》

参考资料:

中国法院网-三明酒吧聚众斗殴致死案二审宣判 主犯获死刑

河北警方通报13人凌晨街头斗殴,涉事人员将面临怎样的法律制裁?

河北沧州13人凌晨街头斗殴,涉事人员目前已经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拘捕,按照寻衅滋事罪的量刑,这些人将有可能会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被罚款,的法律制裁。

6月27日凌晨,一个河北沧州烧烤店打人视频再度冲上热搜,视频中,一群赤膊大汉,对着地上躺倒的几个赤膊男子实施殴打,其中一个背上有文身的男子,手里好像拿着个铁锤样物品对倒地男子进行疯狂输出,一下接着一下的使劲击打,看得人触目惊心,就从该男子的这个行为来说,主观上有致被害人于死地的故意,这名赤膊文身男子,应该定义为故意杀人罪,而不能适用寻衅滋事罪。

 警方通报中对涉事人员全部以寻衅滋事罪拘捕当然也并非不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定义为,1.随意殴打他人,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3.强拿硬要在公共场所损坏公私财物,或者占用公私财物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扰乱次序的。

当街斗殴致死判死刑吗

那么在寻衅滋事罪当中确有规定,对随意殴打他人,可以定义为寻衅滋事罪,但是这一伙打人的成员中,有个别人有想要致对方于死地的意图,和故意伤害他人的意图,这就涉及到另外 两项罪名,分别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罪,另外这一群人还涉嫌聚众斗殴罪,至于这些人到底要判个什么罪,一切还需要等待警方的调查,调查清楚之后才能将案件移交检察院提起公诉。

至于到底最后怎么判,那就要根据法庭进行量刑和界定到底怎么来定义,就从视频中来说,这几个打人者,有没有致对方于死地的故意,那肯定是有的,都把人打躺下了,还在用器械对其进行攻击,换言之,那么他们有没有故意伤害对方的意图呢?回答那是肯定的,都把人打躺下了,还在持续攻击,完全不顾伤者的死活。

此事件中涉及的法律知识点

一、寻衅滋事罪

定义

寻衅滋事罪的定义是指,犯罪嫌疑人对他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辱骂,干扰被害人正常生活,例如采用尾随跟踪,恐吓威胁,等不法手段,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本罪。

量刑标准

对于寻衅滋事罪的量刑,通常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被害人造成了严重伤害的,会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一至两年刑期。情节轻微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相关法律条款

对寻衅滋事罪的定罪规定,主要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九十三条。

二、故意杀人罪

定义

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主观有故意致对方于死地的意图,并采取了对受害人的攻击行为,即可构成本罪。

2.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伤害罪

1.定义

故意伤害罪是指,犯罪嫌疑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对受害者采取了攻击行为,主观上有故意伤害的意图,并实施了攻击行为,即可构成本罪。

2.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导致受害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导致受害者死亡或者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或者手段十分残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故意伤害罪的最高量刑是可以适用死刑的。

四、聚众斗殴罪

1.定义

聚众斗殴罪,是指聚集多人攻击对方身体或者相互攻击对方身体的行为。直白的讲就是聚众打架,也可以是互殴,也可以是多人围殴受害者。

2.量刑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量刑标准在三年至十年不等,后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又对本罪做了补充说明,如果聚众斗殴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残疾的,将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如果聚众斗殴时,犯罪嫌疑人造成被害人死亡或者残疾,就不能再适用聚众斗殴罪,而改用【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

河北警方通报13人凌晨街头斗殴,涉事人员已经被警方以寻衅滋事罪拘捕,这些人如果被被定为寻衅滋事罪,将面临五年至十年不等的刑期,如果被定义为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将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的刑罚,如果受害者死亡,打人的文身男子,将有可能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一般要怎么量刑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的,按照 故意杀人罪 或 故意伤害罪 处罚。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并不是 聚众斗殴罪 的加重情形,而是转化为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并不是一定是故意杀人罪,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正确理解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二款。该条款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从字面理解,该条款对“致人重伤、死亡”与“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定罪处罚”并未规定为严格的一一对应关系,即不能理解为:致人重伤的,按二百三十四条定罪处罚致人死亡的,按二百三十二条定罪处罚。从立法本意讲,该条款只表明聚众斗殴中出现重伤或死亡后果的,不再成立聚众斗殴罪,而应转化定罪,但具体定故意伤害罪还是故意杀人罪,应当根据案件证据结合刑法规定确定。

2、主客观相一致原则要求根据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定罪。在认定犯罪成立与否过程中,应在满足客观要件的基础上对行为人的主观罪过进行考察,才能将危害结果归责于行为人,进行准确定罪。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时,应当在判断死亡结果是否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所致的基础上,判断行为人对死亡结果所持的主观心态。行为人只能对有直接或间接杀人故意的行为承担故意杀人的罪责,据此,尽管死亡结果是行为人所致,但不能仅凭死亡结果的发生就认定行为人有杀人故意。

3、聚众斗殴致人死亡,区分故意杀人罪还是故意伤害(致死)罪对量刑意义重大。一是二者的法定刑顺序不同,前者是先重后轻,后者则是先轻后重,势必导致法官在量刑时的优先考虑顺序不同,难免会出现“同一事实,定罪不同,量刑结果亦不同”的实质不公正二是即使二者的法定最高刑都是死刑,但由于故意伤害(致死)罪的主观罪过轻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在死刑适用标准的把握上会更严格。罪名认定正确与否,影响着死刑适用是否适当。 二、 寻衅滋事罪 与聚众斗殴罪区别有哪些 1、从行为构成要件上分析,聚众斗殴罪是由聚众和斗殴两个复合行为构成的犯罪,且两者相互依存,存在因果关系,即为实施斗殴而聚众,聚众的目的只能是斗殴,而不能是其他。所谓二人为伙、三人成众,这里的聚众是指为实施斗殴而聚集三人或三人以上的行为,既可包括有预谋的纠集行为,也可以包括临时纠集行为。而寻衅滋事罪可以聚众为之,也可单独为之,对于是否聚众无具体要求。

2、从犯罪主体上分析,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实施聚众斗殴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实施 聚众斗殴犯罪 的主体往往具有一定的黑恶背景,或为一定数量的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团伙,具有群体性;而 寻衅滋事罪的 卞体既涵盖了上述群体,也包含一些普通的个体,较之前者广泛。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聚众斗殴犯罪时应注意将其与群众中因民事纠纷、邻里纠纷引发的互相斗殴甚至结伙械斗相区分,对于后者中后果不严重的,不宜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构成其他犯罪的,以其他犯罪处理。

3、从犯罪动机和行为特征上分析,聚众斗殴的动机一般表现为逞强争霸及团伙间的循环报复等,其行为特征通常表现为通过纠集多人,相约斗殴来恐吓、制服对方,达到称王称霸的非法口的。为取得优势,通常会事先组织、策划、分工,并准备器械用于斗殴。寻衅滋事的动机在于发泄或满足行为人的不良情绪,其特点表现为在殴打他人的起因、殴打对象、殴打手段上均具有相当的随意性。殴打对象上的随意性反映了行为人殴打他人就是为了取乐、发泄或者谁妨碍了他耍威风就殴打谁,寻衅打人的对象具有不特定性。殴打手段、方式的随意性是指殴打他人具有突发性,选择的殴打手段、器物、打击部位和力量因时因事因人随心所欲。同时,相对于聚众斗殴犯罪,寻衅滋事犯罪卞体成员内部一般没有组织、策划、分工的行为,在施行犯罪行为时亦表现出一定的随意性。

4、从危害后果及具体量刑上分析,聚众斗殴罪中如有持械等 加重处罚情节 的,适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寻衅滋事的法定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群殴打人致死,要坐几年牢,会不会被判死刑?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因打架打到要害,致人死亡,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起刑为10年,适用死刑。在刑事诉讼事务中,“以犯罪嫌疑人对被害人及家属积极作出民事赔偿作为酌定情节在量刑中被充分考虑”已在司法实践中被普通运用。因此,民事赔偿部分的解决将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实刑的期限。

酒后打架斗殴至人死亡无赔偿能力能判死刑么

亲,打架致死,可能的罪名: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无力赔偿不加刑,但赔偿后,一般可以考虑适当从轻或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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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无论是故意伤害致死还是故意杀人,刑罚最高可至死刑。前述意见,谨供参考。

打架斗殴致死怎么判决,怎么赔偿

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在民事赔偿方面,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当街斗殴致死判死刑吗

在赔偿的时候,可以由死者家属和对方通过协商确定赔偿金额,也可以由死者家属通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或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赔偿问题。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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