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涉嫌侮辱、诽谤罪的案件(尚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涉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的案件;虐待案件;以及涉嫌侵占罪的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1、侮辱、诽谤案(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有 证据 证明的轻微案件有哪些 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 故意伤害 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 知识产权 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 有期徒刑 以下 刑罚 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 三、谁能够提起自诉,提起自诉的程序包括什么? 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自诉状或者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自诉人、被告人、代为告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二)被告人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三)具体的 诉讼 请求(四)致送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及具体时间(五) 证人 的姓名、住址及其他证据的名称、来源等。如果被告人是3人以上的,自诉人在告诉时需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 立案 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带为告诉的人,对于已经立案的,经审查缺乏罪证的 自诉案件 ,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诉或 裁定驳回起诉 。但当自诉人又提出新的足以证明被告有罪的证据而再次起诉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按照规定,通常告诉才处理的案件都是属于自诉案件,此时需要受害人或受害人的家属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其中需要当事人注意的地方也是比较多的,因为涉及到自身利益的问题,建议大家最好先了解清楚了之后,再作出下一步的处理。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哪些 ⒈侮辱、诽谤案(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有 证据 证明的轻微案件有哪些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以及 拘役 、 管制 等较轻 刑罚 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 举证责任 ,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 故意伤害 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2、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3、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4、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5、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6、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 知识产权 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8、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以上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 立案侦查 。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伪证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结合上述内容的介绍,我们了解到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主要有四种,就包括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以及侵占案。但其中对于侮辱、诽谤案,要是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那还是会按照 公诉 案件进行处理,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的案件类型有:侮辱罪或诽谤罪,没有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侵占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第三款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第二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款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 刑法 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 法规 定处罚。告诉才处理的罪,刑法中规定有 侮辱罪 、 诽谤罪 、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 虐待罪 、普通 侵占罪 (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占)。 《刑法》第九十八条
法律分析:
1.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但犯此罪的案件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就不适用告诉才处理。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如用暴力强迫他人嫁娶离婚。犯此罪致人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
3.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此罪致人重伤、死亡的不适用告诉才处理。
4.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刑诉法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有侮辱罪、诽谤罪(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除外), 虐待家庭成员 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68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