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犯被人民法院判刑七年的,若在服刑期间认真改造,具有悔罪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即可以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少管所减刑比成年服刑人员减刑幅度要大,但是也要看判了多少年,重大刑事犯罪(十年以上)减的肯定比较多,一般刑事犯罪就减的少点,若是3年左右,减刑就可以忽略不计了,基本没有(除非有重大立功表现和符合最高院下达的符合应当减刑的其他条件),积分说白了就是劳动积分,劳动的多,分就高,反之亦然,按要求成年了就不适宜收押在未管所了,但是如果剩余刑期在3年以内,表现一贯可以,可以考虑留在少管所,这两年高院控制的假释率比较低,少年犯亦然,文件规定非三涉犯(涉枪 涉毒 涉黑 )和十年以上暴力犯和其他不适宜假释的的服刑人员刑期过半可以假释。如果恰好有名额且能争取到,就可以假释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你好。
刑事犯罪坐牢的少年犯,2018年底进去三年,可以最多减刑一次九个月。
现在坐牢的犯罪分子原则刑期过半就可以申请减刑了,一次最多九个月。
减刑需要符合以下几个因素:
1认真悔罪,能有效地执行并落实少管所里面的要求。
2努力改造自己,团结并帮助同监区的犯罪分子认识犯罪并改造,争取从新做人。
3刑事过半后向监狱管教提交申请减刑书面报告。
提交的符合条件法院就会依法作出减刑通知书。
12周岁以下儿童犯罪的免于刑事处罚。
但是监护人要承担相应的监护不利责任并且承担对儿童犯罪行为危害后果的民事赔偿责任。
12岁以下犯罪的处理为,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犯罪不承担任何刑事责任,只能交由当地的公安机关、政府部门、该青少年的监护人进行说服教育。
古代犯人不叫减刑,叫赦免。封建帝王掌握子民的生杀予夺大权,常以施恩为名赦免犯人。如在皇帝登基、皇帝驾崩、更换年号、皇帝生儿子、立皇后、立太子、皇帝打了大胜仗等情况下,根据皇帝昭示范围,赦免犯人,不论年龄大小,符合赦免范围内的,不论有罪无罪,赦免了就放出去啦!
案底不能取消,案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规定不能对其他人员泄露。【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通常是指对轻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予以密封保存,除法律特别规定外,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问题,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 275 条规定: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这一规定确立了我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也被称为我国新刑诉法的亮点之一。
法律依据
《新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