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拘留可以直接取保候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分析:不拘留可以直接取保候审的。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刑事拘留的,一样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手段,且取保候审不以刑事拘留为前提条件。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没有刑事拘留,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办理取保候审。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不拘留可以直接取保候审的。
在刑事诉讼中,没有刑事拘留的,一样也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因为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都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强制手段,且取保候审不以刑事拘留为前提条件。
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醉驾没拘留叫取保候审的情况也是会有的,一般醉驾的情节较轻、对犯罪嫌疑人没有必要羁押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即可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对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的;
3、犯罪人身患重病,或者处于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
4、证据不符合逮捕犯罪人条件的;
5、提出逮捕后,检查机关不批准,需要复议、复核的。
取保候审后还会拘留吗?
取保候审后,执法机关依然会对案件进行侦查,只是期间不需要对犯罪人进行关押。执法机关将相关刑事案件递交至法院后,醉驾该怎么判还是怎么判。
一般情况下,醉驾本身就构成了危险驾驶罪,在没有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会处以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可以说醉驾取保候审后,不需要拘留,但需要拘役。
拘役比拘留更为严厉,拘役是一种短期剥夺犯罪人人身自由的刑罚。会对犯罪人就近拘禁,并且强制劳动。
可以不刑拘直接逮捕的。对于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犯罪嫌疑人,只要符合逮捕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就可以提请批准逮捕,所以可以不经拘留直接提请批准逮捕,即使是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按实际情况,只要符合逮捕的条件,不需要拘留就可以直接逮捕。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满30天不批捕前,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看案情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一、进行 行政拘留 能 取保候审 吗行政拘留是不可以 保释 的。保释,在中国叫“取保候审”。“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一种 刑事强制措施 。是指在 刑事诉讼 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 逮捕 或逮捕后需要 变更强制措施 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 证人 或者交纳 保证金 ,并出具 保证书 ,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 羁押 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是适用的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故而不适用“取保候审”。 二、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中国原《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就规定了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行政拘留作了更加详细的规定。行政拘留随着《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被《治安管理处罚法》取代,行政拘留制度也发生了一些变化。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 治安管理处罚 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该条对于适用对象作了消极性的排除规定,即对于符合某些特定情形的人员,行政拘留对其不适用,以体现人文关怀。 《治安管理处罚法》直接关于行政拘留制度的规定就是上述几个条文,其他都是针对某种具体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能否适用行政拘留的规定。 三、取保候审相关简介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人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证金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核实保证金已经交纳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银行后,将有关法律文书、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和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送交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同级公安机关。 对于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但是不满十六周岁的可以不进行行政拘留处罚。而对于已经年满十六周岁但是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也可以免去行政拘留的处罚。至于七十周岁以上和哺乳期的妇女也是可以免去 行政处罚 ,这些需要注意。
刑拘期间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 。当事人只要符合以下 取保候审条件 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 公安机关执行 。第五十二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第五十三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五十四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五十五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六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 没收保证金 ,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 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这是司法机关 办理取保候审 的最主要法律依据。
刑事拘留如果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即如果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