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劫被监视居住,如果经侦查审理后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期限届满之后会解除监视居住,不会有其他事。但是经侦查审理后认为构成抢劫罪的,检察院会起诉到法院,法院会依法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因为抢劫拘留,属于刑事拘留,还有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任何公民都有与违法犯罪做斗争的义务,遇到时应当制止,知道后应当举报,而你的?你在现场,眼睁睁地看着你的所谓的同伙在为非作歹,你却视而不见,这不是包庇、怂恿违法犯罪吗?给你监视居住已经比较轻了,没有延长刑拘期限就已经是从轻处理了。
真是的,多行不义必自毙!
当然有事!取保候审的意思是就是公安机关让你交钱或者你提一个保证人,然后你就能回去了,不需要被扣留起来,但是你不得离开居住地,要保证随传随到。如果确定你要有罪的话就批捕,没罪的话就撤销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的种类包括:住所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被判刑无关。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不属于刑事处罚。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在公安机关内部将会有明确的记录,在本户籍地也是可以查到的,并且严格地说,监视居住就是居住地公安机关执行的。但不会对外公布,所以不会有什么影响。
只要你不违反监视居住规定,应该不会在拘留你。既然对你采取强制措施,说明有一定的证据证实你有犯罪的行为,赢是肯定不能赢了,虽然说现在是法制社会,但人为因素也起很大的作用,你应该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和检察院、法院,争取个好的态度,也可能会判缓刑。
构成抢夺罪,一般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有盗窃前科的,在量刑时要适当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罪;抢劫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确定是抢劫吗?如果能定性为抢夺可能更好,性质不同、量刑也有很大差别的。依你所说,如果没有用凶器、只是动手打了对方、打的不重的话,看看有没有可能定为抢夺。
2、如果真是抢劫:不管抢到的钱是多少,即使是一分钱没抢到也一样是犯罪、一样判刑。
3、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你弟弟和同伙如果都是初犯、没有其他合伙的,不太可能是37天,有可能是已经转为逮捕了。
相关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4、“公安机关没透漏一点消息”:
(1)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公安应在拘留他24小时后通知家人,但如果有特殊情况(如 有碍侦查、无法通知的)可以暂不通知。
(2)你弟弟的情况:因为是合伙作案、又有一人在逃,有可能是以可能防碍侦查而没有通知。
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5、“这该怎么办?”:
(1)可以自己到公安问一下情况,但很可能不告诉、不让见。
(2)最好是能为他请一个律师,律师可以见到他、可以和他通信或会,可以向公安了解他所涉嫌的罪名,但家人不能。还有,到后期律师可以帮他找到罪轻的证据和理由,争取判决更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