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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发布时间:2023-01-29 20:59:03

司法鉴定人不是一定要出庭作证的。以民事诉讼为例,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才应当出庭作证。如果各当事人和法院都认可鉴定意见的,则无需出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司法鉴定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鉴定人不出庭作证怎么处理

保障鉴定意见的准确性、公正性关系到能否还原事实,保证公平正义。新修订的 民事诉讼法 规定:如果当事人或人民法院认为鉴定意见需要进一步证明,作出该鉴定意见的鉴定人必须出庭作证。如果不出庭作证,会导致两种结果:法庭不采信该鉴定意见,返还鉴定费用。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因此,如若你方对对方的鉴定意见有异议或法院认为有必要,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不得作为定案根据。 经人民法院同意,鉴定人可以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同步视频作证室等作证。刑事法庭可以配置同步视频作证室,供依法应当保护或其他确有保护必要的鉴定人作证时使用,并可采取不暴露鉴定人外貌、真实声音等保护措施。 司法行政机关要监督、指导鉴定人依法履行出庭作证义务。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作证的,要依法严格查处,追究鉴定人和鉴定机构及机构代表人的责任。 鉴定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由人民法院代为收取。 二、 司法鉴定人 可以不出庭作证的情形有哪些 1、司法鉴定人因年迈体衰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2、司法鉴定人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无法出庭的。

3、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无异议的。

4、司法鉴定人因不可抗力或以外事件无法出庭的。

5、其他特殊原因。

向法院申请的司法鉴定需要经过质证吗?

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事故,对于一些事故我们请求赔偿的话一般情况都是需要有 司法鉴定 的。因为司法鉴定的原因就是为了更准确的得到我们所受到的伤害然后更准确的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那么向法院申请的司法鉴定需要经过质证吗? 一、向法院申请的司法鉴定需要经过质证吗?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人民法院采纳的 证据 均需要原被告双方质证。司法鉴定产生的结论很有可能会被法院采用,因此司法鉴定所需要的材料均需双方当事人质证进行确认。

1、质证程序的启动 司法鉴定人 出庭质证可以由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提起,亦可以由法官提起,但最终决定权在法庭。

司法鉴定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2、出庭通知 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人出庭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内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经审查同意后,应在开庭前三日向司法鉴定人送达出庭通知。

3、出庭 司法鉴定人按出庭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时间准时出庭,并向法庭提供鉴定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这也可以称之为资格审查程序。首先,审判人员传司法鉴定人到庭随后,审判人员审查司法鉴定人的身份信息、执业资质等情况再后,审判长告知出庭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出庭质证 申请出庭作证或质证方首先向鉴定人询问,然后由对方询问,法官只在必要时对鉴定人作一些补充性的询问。鉴定人在法庭上必须陈述所作鉴定结论的根据、过程和科学基础,回答相关各方提出的疑问,司法鉴定人在法庭上对案件 公诉人 、 辩护人 、当事人、 代理 人、法官以及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依照法律程序对作为证据的鉴定意见提出的有关问题应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如实回答。

5、核对笔录 法庭质证完毕后,审判长宣布鉴定人退庭时,鉴定人即可退出法庭并在庭外等候,待庭审结束后核对庭审笔录、签字。鉴定人对质证笔录应仔细阅读,如果没有错误,即可签名。如有错误,提请法官改正笔录。笔录改正后,再签名。 二、如何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68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鉴定意见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存在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鉴定人已经收取的鉴定费用应当退还。拒不退还的,依照本规定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对鉴定意见的瑕疵,可以通过补正、补充鉴定或者补充质证、重新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的申请。 重新鉴定的,原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但“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聘请专业 律师 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么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的鉴定结论。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的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 向法院申请的司法鉴定需要经过质证吗 的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是需要的,是我们国家法律中明文规定了的。对于司法鉴定最好就是让双方都知道,因为这样才会更好的进行在司法鉴定之后的程序。我们大家对于这个问题是要更深一步的进行了解的。

司法鉴定人为数人时可否同时出庭

司法鉴定人为数人时可否同时出庭:可以的。

多份不同鉴定存在时鉴定人是应当出庭作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司法鉴定人是不是一定要出庭

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是法律的明确要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发问。《证据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

李浩(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涉及专门性问题争议的民事诉讼中,鉴定结论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证据。鉴定结论对法官认定事实的作用一向甚大,它们虽然并不必然决定法官的心证,但往往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左右法官心证的形成。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这一关于质证的原则性规定自然也适用于鉴定结论。然而,对鉴定结论而言,如何才算满足“在法庭上出示”的要求,由鉴定机构向法院提交鉴定结论并由法官在质证时宣读即可,还是需要鉴定人出庭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询?民事诉讼法并未提供现成的答案。在司法实务中,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可谓凤毛麟角。《证据规定》第五十九条回答了这一问题,明确了“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质询”。

司法鉴定是在开庭前结果就出来了?还是开庭后法院才去鉴定去?

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但在开庭前做;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法律分析

司法鉴定一定要出庭作证吗

如果想申请司法鉴定的话,应该有一定的时间限制,那么如果是涉及到需要进行审判的情况,根据有关的说法,想申请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来完成。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举行听证会、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出具鉴定文书。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鉴定的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或者对证明待证事实无意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鉴定申请的,应当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当事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符合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依职权委托鉴定,在询问当事人的意见后,指定具备相应资格的鉴定人。

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吗?

出庭时可以提出申请司法鉴定。当事人如果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让鉴定人出庭,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或者及时休庭,等当事人的司法鉴定作出,提交之后再开庭审理。根据《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 证人出庭作证 ,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 不出庭作证 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人证言有异议,且该证人证言对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人民法院认为证人有必要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出庭作证。人民警察就其执行职务时目击的犯罪情况作为证人出庭作证,适用前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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