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时致他人死亡,但是死者生前承诺生死自负的,另一方仍然需要负责,因为法律不会认可生死自负的约定。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当然可以追究。私自约定后果自负,法律根本不承认的。
这不是中世纪,不是武侠小说,签个生死文约,就“拳脚无眼,各安天命”了,没有那个事!
约定?这个约定无效。别说打死,只要轻伤二级以上,涉及刑事犯罪,那就不是当事人说了算的了!
这么说吧,就算被害人家属求情,提供谅解书,积极奔走,也没有用!刑事案当事人说什么,无关紧要的。
这种协议,即使是双方签字同意,也没有任何约束力,因为协议本身已经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的协议条款。
生死状是无效的约定
生死协议,免责约定,这样的约定在法律上是不具有法律效力打架斗殴这些行为属于法律禁止性行为,轻微违法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依法可以进行治安处罚。若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还将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刑事犯罪,依法应当进行刑事处罚。一个建立或订立的基础是在违法,甚至是犯罪的行为上,原则上这样的行为是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从民事法律方面分析,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另外一个,打架或约架所签订生死状是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行为,根据合同法规定,对于有悖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同样属于无效行为。
所以,这样的生死状不具有法律效力,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还是要赔偿,依法承担的刑事责任还是跑不掉!当然,签订这样的协议可以在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及主观恶性方面有所降低,在对量刑或赔偿金额上可能会有作用!
行为人涉嫌犯罪
两人签了生死状打架,这样的生死状,意在将自己的个人生命交由他人处分。生命是受绝对保护的,不能由自己随意处分,生命法益不属于公民个人可以承诺的对象,任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应当认定为犯罪。
签了生死状之后,一方将另一方打死,若将人打死的一方在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那么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若在主观上仅存有伤害的故意,那么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属于加重情节。
要负法律责任
1.刑事责任。签生死状的这一种致人伤亡的,一般面临的刑事处罚可能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或者故意杀人罪。但由于被害人自陷风险的原因,在量刑时可以酌定从轻。
2.民事赔偿责任。按照《侵权责任法》以及最高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责任人的赔偿责任。
若两人签了生死状打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将人打死的一方已经涉嫌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个人的生命法益是受法律绝对保护的,即使是公民个人,也不能随意处分自己的生命;在我国刑法中,被害人对个人生命法益的放弃不属于有效的承诺,行为人按照承诺实施了相关行为的,仍然具有刑事违法性,但是在量刑时,可以酌情放宽处罚。
所以,即便签了生死状,最终致人死亡伤残的,就要依据刑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大概只有古代才不会承担责任吧。
1、法律上不承认所谓的“生死状”,如果对他人造成伤害,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果将他人打死,在法律上可能会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西双版纳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自愿签生死状属于个人协议,即没有法律效力,更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将人殴打致死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
一、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
二、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行为的手段是多种多样的,但不论使用何种手段,伤害他人身体的,均属伤害行为。犯罪手段的不同,只是量刑的情节之一,不是本罪构成的要件。伤害的结果,可能是轻伤或重伤,也可能是致人死亡。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的方式,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亦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前者如拳打脚踢、刀砍枪击、棒打石砸、火烧水烫等;后者则如负有保护幼儿责任的保姆不负责任,见幼儿拿刀往身上乱戳仍然不管,结果幼儿将自己眼睛刺瞎的行为,就可构成本罪。既可以由自己实施,又可以利用他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还可以利用驯养的动物如毒蛇、狼犬等实施。既可以针对人身的外表,造成外部组织的残缺或容貌的毁坏,又可以针对人体的内部,造成内部组织、器官的破坏,妨碍其正常的功能活动。总之,无论是直接由本人实施还是间接实施,亦无论是针对何种部位,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只要出于故意,能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伤害,即可构成故意伤害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外伤导致迟发性死亡的情况非常多见,我曾经就见过一个打架之后二十七天才死亡的案例。
所以说,如果死者的死因跟打架有关系的话,那么另一人是肯定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的。
形式上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相关法条: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夫妻发生争执,一方自杀身亡,另一方是否承担法律责任,需要根据当事人的情况来判断。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另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因自己想不开而自杀,另一方没有法律责任、只有道义上的责任。但是,如果婚外情中的一方在明知另一方有自杀倾向、却既不采取措施也不报警、任由其自杀,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现代的人们因为生活、工作的压力,往往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不良的情绪问题或者是心理问题,如果这些负面的情绪能够得到疏导或者排解,那么则不会影响日常生活,但是如果不能等到排解宣泄,一直堆积则可能引发严重的心理问题,导致产生精神疾病,如可能发展成抑郁症。如果因为一些矛盾,双方发生争执,升级成为吵架,在过程中并不知晓另一方的身体状况如对方患有抑郁症。吵架过程中一方并没有使用激化矛盾的语言、字眼,类似于你怎么不去死,而且对于争吵发生双方均有过错,那么基于公平责任,双方各有责任,各自承担。如果一方明确知晓对方的精神状况,还频繁使用刺激性语言激化矛盾,导致另一方情绪失控,而使另一方最终自杀,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过错比例进行承担。如果矛盾是自杀一方激起的,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失控,最终无法面对而导致自杀,对于另一方来说,其主观上并无任何故意,则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一方死亡已经是刑事案件,没有私了的可能性!除非有关部门没有发现并且对方不报案。
打架致人死亡是劣性刑事案件,按照故意杀人罪判处刑罚,一经发现轻则坐牢,重则可能判处死刑!
望采纳!
1、夫妻之间,另一方不知对方喝药,不用负刑事责任。
案发现场另一方在场,明知是致命药不阻止,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需负刑事责任。
2、非夫妻之间,一方要喝药死,另一方不用负刑事责任。
案发现场,明知是致命药不阻止,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不需负刑事责任。因为危险源并不是旁人造成,作为成年人,明知是致命药还要进食,有明显的自杀倾向,与旁人无关。因为吵架不会致人死亡,其死亡的结果并非由旁人造成,而是自己造成的结果。
3、如一方为警察或是有保障人民生命财产职权义务的其他工作人员,在现场看到,不阻止,涉嫌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只需要负打架后果的责任。如果造成轻微伤,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如果经鉴定构成轻伤以上的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要负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