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拘留在通常情况下是属于行政拘留。嫖娼行为本身不构成犯罪,而是属于违法行为。行为人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属于情节较轻情形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前述拘留属于行政拘留。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嫖娼拘留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
嫖娼拘留是行政拘留,嫖娼一般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构成犯罪吗嫖娼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嫖娼怎么判定情节轻重嫖娼判定情节轻重的规定包括:
1.卖淫、初次嫖娼或冲动嫖娼被认为不太严重;
2.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以营利为目的的是属于情节严重的。
构成嫖娼包括:不特别的男女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的不正当关系的行为;嫖娼行为是一个过程,在此过程中妇女和嫖客之间的相互勾引,结识、讲价、支付、发生口淫、行为以及与此有关的行为都是嫖娼行为,应根据情节不同予以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属于治安拘留。嫖娼在我国受到法律的禁止,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治安处罚,但是不属于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卖淫嫖娼拘留属于行政拘留。在我国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嫖娼是行政拘留。嫖娼属于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对嫖娼人员进行相应的治安处罚,对嫖娼人员进行拘留、罚款,这里的拘留应当属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适用于重大嫌疑分子或者现行犯,针对于刑事案件,在违法行为中,不会进行刑事拘留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一、嫖娼属于行政拘留还是刑事
属于行政拘留
就现如今我国没有嫖娼罪这一说。对卖淫嫖娼行为按现行的法律制度轻则只能依《治安治理处罚条例》,予以罚款,给予拘留。
(一)卖淫、嫖娼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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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谈妥价格或者给付金钱等财物,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初次卖淫、嫖娼行为,认错态度好,表示悔改且具有其他特殊原因的
3、其他情节较轻情形的。
(二)因卖淫、嫖娼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卖淫、嫖娼的,报劳动教养。
(三)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情节较轻”的情形,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
1、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卖淫行为未遂的
2、不以营利为目的
3、其他情节较轻的。
(四)因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或者被劳动教养执行完毕后三年内,或三年内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一年内受过一次行政处罚后,又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报劳动教养。
(五)卖淫嫖娼案情复杂,按上述卖淫嫖娼处罚标准进行裁量仍有过重或过轻之嫌的,提交局领导召集有关人员集体讨论决定。
二、办理卖淫嫖娼案件的程序
(一)传唤至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卖淫、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二)讯问、查证
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卖淫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经讯问、查证,有证据证明一方是以营利为目的,自愿和他人发生性关系,以及另一方是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在讯问、查证时,注意应将双方分别讯问、查证。
(三)强制进行性病检查
认定为卖淫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卖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强制检查性病的方法可以是:由公安民警将卖淫嫖娼人员带到性病监测门诊(或者是有皮肤性病科的公立医院)检查公安机关一次抓获多名卖淫嫖娼人员时,公安机关可以通知有关医疗、卫生部门派人前来检查。
强制性病检查的费用,应由卖淫嫖娼人员本人或家属负担,公安机关也可以从卖淫嫖娼人员被扣押的财物中预留或先行扣除必要的性病检查治疗费用.
应当注意的是,强制检查性病是公安机关办理卖淫、嫖娼案件必经的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程序。如果公安机关没有强制卖淫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便直接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即是公安机关执法程序上的违法。
嫖娼指的就是通过和卖淫者发生性行为以后,像卖淫者支付金钱的一种行为,属于违法的行为,一旦嫖娼被抓可以处十五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并且可以处以罚款,教育等处罚。但是嫖娼是不会被刑事处罚的,不是刑事犯罪。
法律分析:嫖娼被抓是行政拘留。因为嫖娼被抓一般只会拘留几天,达不到坐牢,所以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后续会做出拘留或者罚款的处罚决定的。情节较轻的处以拘留或者罚款。 视当事人的情节轻重而定,如果情节较轻,缴纳罚款后,可以不处以行政拘留。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嫖娼是指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与卖淫者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在实践中,只要行为人双方涉及金钱、财物或者其他物质利益,公安民警便将其认定为卖淫、嫖娼行为。所谓自愿,指卖淫者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时是自愿的,卖淫者能够自主控制和决定行为,知道自己的行为能够带来利益,并且积极地追求这种利益。如果非出于自愿,而是受到强迫、胁迫或引诱与嫖娼者发生了性行为,这时,不应对非自愿方认定为卖淫行为,而应依法追究强迫、胁迫、引诱者的刑事责任。只要有性器官的接触,即为发生了性关系,可能是双方性器官的接触,也可能仅有一方性器官的接触。发生性关系、有性器官的接触,不论是接触到一方性器官或双方性器官,是认定卖淫嫖娼的关键。如果双方行为的目的不是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则不能认定卖淫、嫖娼。所谓以给付金钱等物质利益为手段,指嫖娼者与对方发生性关系的手段和出价,由于卖淫者最希望得到的是金钱,所以嫖娼者给付的物质利益,一般情况下是金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嫖娼会进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1、嫖娼会进拘留所。嫖娼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一般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办理嫖娼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办理嫖娼案件的程序如下:
1、传唤至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发现涉嫌嫖娼的人员,可以当场口头传唤或者使用《传唤证》传唤至公安机关进行讯问;
2、讯问、查证。公安民警对经传唤至公安机关的嫖娼嫌疑人,应及时讯问、查证,但讯问查证的时限不得超过24小时;
3、强制进行性病检查。认定为嫖娼的,公安机关必须强制嫖娼人员检查性病,以调查和区别嫖娼人员是否涉嫌传播性病罪。
卖淫嫖娼拘留属于行政拘留。卖淫嫖娼在我国是受到法律的禁止的,其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卖淫嫖娼人员所实施的相应处罚,必须要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所发生的情节以及社会的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作出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于卖淫嫖娼人员在进行处理的时候,应当按照以下量罚作为基准去执行:对于卖淫嫖娼人员,将会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对其进行5000元以下的相应罚款。对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应当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患有性病的,进行强制治疗。
涉黄如果是卖淫、嫖娼的,是属于行政拘留的,属于治安案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