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下列情况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收集证据: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的;
2、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3、需要收集的证据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名称或者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以及明确的线索。
当事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请法院调查证据,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且必须是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据此,只有存在以上三种情况,当事人才能申请法院调查证据,否则当事人只能自行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承办律师应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承办律师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当事人及其承办律师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人民法院要求律师协助调查收集证据的,律师应当参加。 (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承办律师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承办律师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承办律师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可以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况是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的情形。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 民事诉讼法 》申请法院调取 证据 有什么要求 《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 代理 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根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定 》第15条规定,所谓“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 诉讼 、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程序事项。另外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勘验或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有矛盾、无法认定时也可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 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17条规定,在现实生活中遭受 人身损害 的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下列情形下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不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 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人民法院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如对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民事诉讼法申请法院调取等相关问题如上所述。通过上文的描述我们可以从中得知,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中,如果想要通过人民法院调取证据必须符合上述的几种条件。因此,我们在民事诉讼中如果确定自己符合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要及时的向人民法院申请,以此来节约获取证据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