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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被害人谅解是否能减轻刑罚

发布时间:2023-01-30 04:05:55

行为人绑架罪被害人后获得谅解,如果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但不一定是减轻刑罚,也可能是从轻处罚。若未达成和解协议的,也没有其他从宽处理的情节的,就不能从宽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绑架罪被害人谅解是否能减轻刑罚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绑架罪可以定罪免处吗?

一般不能。理由如下

1、楼上所的刑法第37条规定,【免予刑事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而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最轻的处罚也是5年有期徒刑。

绑架罪被害人谅解是否能减轻刑罚

3、被害人的原谅,能够减轻的刑罚是非常有限的

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书能减刑多少

赔偿后得到了被害人的刑事谅解书大概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三、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第九条 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其中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的应从严掌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如果被害人向法院写了刑事谅解书,对被告人可以轻判吗

1、刑事谅解书指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与嫌疑人或其家属之间,就案件结果达成和解,被害人一方所出具的书面文件。

2、属于刑法规定中的酌定情节,而不是法定情节,因此,一般的情况,如果受害者家属不是反映很强烈而且得到谅解的话,法院是可以从轻处罚的,但是不是必须从轻处罚。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有多大的价值?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书,有多大的价值?其实在刑事案件当中,不管犯罪嫌疑人取得了受害人怎样的谅解,都不可能逃脱法律的严惩。但是如果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可以适当程度的减轻刑罚。当然减轻的范围也是在规定的范围内。

一,一定程度的减轻处罚

在刑事犯罪的案件中,如果犯罪嫌疑人得到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那么可以获得一定量的减刑,当然这种减刑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低不可超过法律关于定罪的最低年限。例如,如果一个刑法罪名是最低10年,往上就是无期徒刑或死刑。那么在取得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时,就可以往轻处罚,但是一般不会低于这个刑法罪名的最低年限。

二,可以避免严重的刑罚

那么取得被害人或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有什么用呢?例如,如果一个人犯了故意伤害罪,或者犯了过失杀人罪。这个时候判决的刑罚可能是20年以上,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那么在通过用金钱赔偿或者其他手段来取得被害人的家属谅解后,就可以避免严重刑罚的产生。这也是有些犯人,因为犯故意杀人罪,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时,争取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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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社会影响过于恶劣

当然有时候不论是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还是没有取得,如果事件对于社会影响过于巨大,那么可能也不会轻易的减轻处罚。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极少发生,如果能够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的刑事案件,一般也不会出现社会影响等方面的问题。当然有一些犯罪是没有取得受害人家属谅解这一过程的。例如贩毒,走私军火等等。这类犯罪一般发现就按法律法规处理,容不得丝毫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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谅解书在刑法上可以减少百分之多少刑罚?

根据两高《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绑架罪可以判缓刑

缓刑 就是将应当执行的量刑暂缓执行,一般根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来判定。 绑架罪 侵犯公民的财产、人身安全。那么绑架罪可以判缓刑吗今天我整理了关于绑架罪是否适用缓刑的资料,供大家阅读了解。 一、绑架罪适用缓刑吗 首先我们了解一下关于绑架罪和缓 刑法 律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 绑架 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 有期徒刑 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罚金 或者 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 故意伤害 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 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根据以上我们可知,缓刑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是绑架罪是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由此绑架罪不适用缓刑。 二、绑架罪造成严重后果的表现 (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 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观上至少有过失的罪过,如果被绑架人的死亡与绑架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该死亡对于行为人而言是意外事件。如,被害人自己吸烟引起火灾被烧死,不能要求绑架分子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再如,被绑架人的亲属因精神受到打击而自杀死亡的,也不包括在绑架“致人死亡”内。 (2)杀害被绑架人 杀害被绑架人是指在绑架过程中故意杀死被害人的情形:该杀害行为本质上属于故意杀人行为,但在这里,没有单独以 故意杀人罪 论处,而是被主要行为——绑架行为所包含,作为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不实行 数罪并罚 ,理论上将这种现象称之为包容犯。既然故意杀人行为被绑架罪所包容,而不单独定罪,那么故意伤害被绑架人的行为显然也是可以被绑架罪所包容,而不单独定罪的。 (3)绑架犯罪过程中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239条明确规定“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即可谓绝对的法定刑主义,也是我国刑事立法中很罕见的立法例。可以这么说,在绑架犯罪中,只要在客观上出现了被绑架人死亡的后果,主观上行为人对该死亡有故意或者有过失(过失情形表明绑架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对行为人的定性就直接以绑罪论处,量刑就判处死刑。立法的目的就是威慑这类犯罪。当然如果行为人有 自首 、 立功 ,或者是不满18周岁的人或者怀孕妇女等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或不适用死刑的对象,是不能判处死刑的,因为分则的具体规定还要受到刑法总则原则的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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