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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判了死刑多久

发布时间:2023-01-14 18:00:52

我们国家的刑事处罚分为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以及死刑立即执行。对于这些处罚来说,如果被判处死缓的话,往往会被减为无期徒刑。接下来由醉学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死缓判了死刑多久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1、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被限制减刑,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死缓判了死刑多久

2、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可以减刑,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3、综上,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认真遵守监规还可以继续减刑,但是服刑期期限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如果被限制减刑,服刑期限不得少于二十年。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第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第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第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第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八条规定追诉期限的延长,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1、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其他刑事案件应当一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

2、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贪污贿赂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八章规定的贪污贿赂罪和其他章节中明确规定按照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的犯罪。

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渎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第九章规定的渎职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下列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从上述内容看,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方面的犯罪或者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体现了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

3、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又称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案件,人民法院立案后即进入审理阶段,而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也不需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以上是醉学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死缓判了死刑多久的相关知识,被判决死缓的话,还是有很大的几率可以减为无期徒刑的,只要在监狱里面好好表现。大家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醉学网相关栏目的专业律师,他们会为大家做出专业的解答来供大家参考。

刑法中罪犯被判死缓是多少年

一、 刑法 中罪犯被判 死缓 是多少年?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两年内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 立功 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执行死刑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 (一)阻止他人实施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 犯罪嫌疑人 (包括同案犯)的 (四)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五)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六)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特别突出表现的 (七)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 减刑 、 假释 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死刑缓期执行 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也就是说死 缓刑 期最少17年)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 二、死缓是什么意思?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 死刑 ,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死刑缓期2年执行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一个运用死刑的 刑罚 制度,其适用的前得是罪犯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才有选用的可能性,也就是说死刑是死缓的前提条件。 明知自己的判决结果已经是死缓,只有极端少数的案例在此期间才会仍然继续犯罪,如果是这样的话,死缓的判决结果会马上收回并且立即执行对罪犯的死刑。所以,绝大多数的罪犯对于死缓的判决结果还是懂得自己去争取法律上对于自己进一步的减刑的,但是对于不同的死缓罪犯来说,具体服刑期限无法统一回答。

新刑法死缓最少坐多久

刑法规定死缓犯人最少服刑17年。如果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将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如果立下重大功劳,2年期满后,将被判处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死缓犯故意犯罪,查证属实,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并执行死刑。对于必须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一定要执行,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可以判处缓期执行2年。

在我国犯人被判死缓,是不是就意味着不用死刑,死缓具体判多久呢?

缓刑不是一种具体的刑种,它只是刑种的附条件不执行方式死缓制度的存在,仅仅是因为有些罪犯不适用死刑。这种不适用可能受多种情况影响,当不适用变成适用,依旧执行死刑。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两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法律制度。

死缓,注重的是“以观后效”

《刑法》修正案九里明确说明,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死缓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还有一种情况,即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内有过失犯罪或者轻微故意犯罪的,根据实际情况数罪并罚。

也就是说,现实中,即使出现第三种情况,也未必死刑,因此从现实角度来讲,死缓的确就等于不执行死刑了。事实上,从建国到现在,极少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只有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有故意犯罪,而且“情节严重”的,经过核准后才执行死刑。

死缓和死刑的区别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

1.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2.在审判实践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3.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判了死刑多久

死缓的意义

死缓是在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却又不是要立即执行的,就在宣判死刑时宣判死刑缓行,让犯罪分子进行劳动改造,如果表现良好可以酌情减刑的一种刑法制度,这种制度可以很好的使一些犯罪者认清自己的错误,并在服刑期间积极学习改造。

死缓之后也要服刑。

死刑缓期2年执行,期满后减刑为无期徒刑。之后的所有刑期,都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2年。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25年。当然,无期徒刑也可以依法减刑为有期徒刑。减为25年的,之后也可以再减刑,但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20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死缓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之后也可以再减刑,但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12年(不含)。

被判死缓说明犯罪情节十分恶劣,对于死缓可以适用减刑,但是减刑年限上是有限制,对于死刑犯,最低减刑是二十五年,而死缓减刑则最低二十年。一般情况下,减刑必须要求犯罪分子有重大立功或者表现的。具体也的判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死缓最少服刑多少年

被判死缓的徒刑犯在没有被限制减刑的情况下,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改表现的,是可以减刑的。但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能进行减刑。当然,对死缓来说也会有最低的判刑处罚。如果服刑期间表现优秀,那么死缓最少服刑十七年有期徒刑。如果有重大立功那么服刑期还可以减刑到十三年,在这其中不包括以前的缓期。具体还是要看死缓服刑犯表现和法庭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表现好死刑缓期执行的犯人,由死缓转为无期徒刑了。表现好可以减刑。判刑的过程,是由无期徒刑罪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的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假释时,刑法中关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三年的时间,应当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判决生效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予折抵。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后,实际执行十五年以上,方可假释,该实际执行时间应当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10年判死缓要服刑多久

10年有期徒刑和死缓是两种完全不同的判决,并没有10年判死缓的判决罪名。死缓犯人一般都可以改为无期(无其他犯罪行为就可以了),以后再减刑的话可以改为有期,但最少要服刑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最少也得做多少年的牢呢?

死缓最少也得坐20年的牢。

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死缓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判了死缓后来死刑改判死刑还会执行吗?

判处死缓后还会不会执行死刑主要视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

拓展资料: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

死缓判了死刑多久

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缓

死刑缓刑二年就算死了还会判缓刑吗

在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刑,不会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 死刑立即执行 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的罪犯,在 死刑缓期执行 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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