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犯走私文物罪的人应这样处罚:行为人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的,构成走私文物罪,可能会被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如果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文物罪 的处罚措施包括: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较轻”,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 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属于走私文物罪“情节特别严重”,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并处 没收财产 。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不满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不满九件的;(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不满三件,且具有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情节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无法追回等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不满三件,或者三级文物三件以上不满九件的;(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不满三件,且具有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或者无法追回等情节的。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一)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一件以上,或者二级文物三件以上,或者三级文物九件以上的;(二)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达到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数量标准,且属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使用特种车辆从事走私活动,或者造成文物严重毁损、无法追回等情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重金属如黄金、白银等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相应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