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拘禁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不起诉:
1、非法拘禁的犯罪嫌疑人不存在犯罪事实,或存在法律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2、非法拘禁的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情形等。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发生非法拘禁的不可以不起诉,但是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以后就做个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就没事。
相对不起诉是情节轻微,而不起诉的,同样也是属于无罪释放。
但在法律上,严格起来说,当事人的行为其实是属于犯罪行为的,只是情节比较轻微,而不视为犯罪。
听着可能比较绕口,换一种说法就是,你犯罪了,但是念你初犯,且情节轻微,这一次先饶了你,就不再送法院判刑了。
有人可能会问,如果相对不起诉是属于无罪释放,那我是不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啊?兄弟,你想多了这种情况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又不是没犯罪,只是免予处罚而已。
只有那种“证据不足不起诉的”,才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非法拘禁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你又是从犯,免于起诉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可能被检察机关以非法拘禁罪提起刑事公诉,此时被害人可以寻找律师或申请法律援助;如果尚不构成犯罪的,被拘禁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并申请国家赔偿。
法拘禁罪的判刑程序:
1、立案。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就立案;
2、侦查。检察院、公安等机关对非法拘禁罪案件进行侦查;
3、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4、审判阶段;
5、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