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的起刑金额为3千元。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千至1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刑法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罪量刑标准数额是个人诈骗的财产达到2000元以上的就可以对此进行立案处理,就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什么?
1、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量刑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2、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如果存在诈骗钱财这种情况的话,必须要对此进行立案处理。如果诈骗的钱才达到2000元以上的情况之下,是属于数额较大的,按照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管制或拘役处罚即可。
如果行为人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可 构成诈骗罪 。若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能定罪的,法院可对其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 量刑金额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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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金额在3000到1万以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到20万的罚金;
3、万元以上的,可以判5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到50万的罚金;100万以上的,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到50万的罚金。
诈骗金额量刑标准是多少?
诈骗罪的量刑标准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金额在三千到一万以上的,就属于数额较大,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到20万的罚金;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以上的,就属于数额巨大,可以判5到10年有期徒刑,并处5万到50万的罚金;诈骗数额达到100万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可以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到50万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