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即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可以先行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我们国家是一个讲究法律的国家,对于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的任何一个问题基本上都可以通过我们国家的法律来进行解释。所以说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的是非常全面的,我们有的时候会遇到拘留方面的事情。那么 刑事诉讼法 拘留定义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证据 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拘留的 保释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保释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则可以保释,那么在拘留时有应该做些什么呢,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 羁押 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 法规 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 一审 、 二审 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取保候审 或者 监视居住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 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 代理 人、近亲属或者 辩护人 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了三种拘留:刑事诉讼法规定的 刑事拘留 ,行政法规定的 行政拘留 以及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 、 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司法拘留。应当注意将三者加以区别。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 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 刑事诉讼 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 诉讼 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 行政处罚法 》、《 治安管理处罚法 》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适用于刑事案件中涉嫌犯罪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两者有着罪与非罪的界限。
4、羁押期限不同对于一般现行犯、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最长 拘留期限 为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最长期限是15日。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是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过程中,法院对于有严重妨碍诉讼行为的诉讼参与人以及其他人员采用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的主要区别是:
1、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一种预防性措施,它是针对可能出现的妨碍刑事诉讼行为而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一种排除性措施,是针对已经出现的妨碍诉讼活动的严重行为而采取的。
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司法拘留则是分别根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采用的。
3、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适用对象仅限于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司法拘留的适用对象是所有在诉讼过程中实施了妨害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
4、采用的机关不同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司法拘留依法由人民法院决定并由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行。
5、与判决的关系不同刑事拘留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司法拘留仅仅是对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任何关系。
6、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期限 已于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 警告 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该条规定的拘留属司法拘留,不是刑事拘留。对于刑事诉讼法拘留定义是什么的问题我们是可以从我们国家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内容当中找到答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国家规定的一般都是需要达到一定的条件下才可以进行拘留。一般情况下如果触犯了刑事诉讼法一般都是罚款和拘留,所以说拘留的情况有很多。
一、刑事拘留37天后没批捕是否会被释放
1、刑事拘留37天没批捕会被释放。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7天,共计37天。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也没逮捕,公安局也没放人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的定义及界定
1、刑事拘留,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
3、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拘留的条件是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有法定的某种紧急情形。上述两要件,只有同时具备才可拘留。逮捕的条件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必须具备上述三个要件才可以逮捕。有权决定拘留与有权批准、决定逮捕的机关不完全相同。一般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剥夺人身自由是一种非常严厉的强制措施。拘留有三种,即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虽然名字很像,但是差别很大。首先看行政拘留。对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采取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执照四种处罚方式。
一、行政拘留是最严重的一种,最长期限为15天,合并执行不超过20天。因此,行政拘留的性质是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决定,看守所负责执行。我们来看看司法拘留和司法羁押,其中处罚决定由法院作出,主要针对两种违法行为。一种是诉讼过程中干扰诉讼活动的行为,如作伪证、冲击法庭等。
二、刑事拘留是妨碍证人作证等违法行为,另一种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或者妨害执行,如隐匿、转移执行财产、妨碍法院执行等。司法拘留最长期限为15天,由法院决定,看守所负责执行。从上面可以看出,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都是针对轻微的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拘留时间都比较短。过几天就放人了,时间限制是固定的。我们在了解了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之后,再来讲刑事拘留。
三、司法拘留它与其他两种拘留有很大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或检察机关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强制措施,对象从普通违法行为上升到严重犯罪行为。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一般是看守所。最长可延长至37日以上,且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强制措施由刑事拘留改为逮捕拘留时间。但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虽然更加严厉,但本质上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刑事处罚。刑事处罚一般需要经过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三个阶段,最后由法院审判定罪量刑。如果嫌疑人最终无罪释放,被羁押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羁押 与拘留 批准逮捕 的概念是什么? 1、羁押 又称拘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 逮捕 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 羁押的意义,在于防止人犯或犯罪嫌疑分子逃跑、自杀、串供、毁灭 证据 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保证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国刑事诉论 法规 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2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案件,可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免于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半个月。人民法院审理 公诉 案件,应当在管理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能超过1个半月。第 二审 人民法院对管理的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1个月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2、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 刑事诉讼法 》审理,若审理后被 无罪释放 ,被逮捕人可以申请 国家赔偿 。 刑事拘留 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3、批准逮捕 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 犯罪嫌疑人 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 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_批准。人民检察院审_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 刑罚 , 采取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 由此可见,羁押,批准逮捕和拘留这是三种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羁押准确的来说是形容犯罪嫌疑人的一种状态的,而且也只能针对犯罪嫌疑人才能说是羁押,其实在刑事拘留了以后也能够说当前相关人员就是处于刑事羁押的状态当中了。现在的公安机关都是先进行刑事拘留,之后再申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拘役和拘留的法律定义很清楚,但非专业人士不容易理解。下面,我用通俗的语言为您解释它们的区别。
拘役是一种刑罚,犯罪嫌疑人经法院审判后,判定其构成犯罪,因罪行轻微、危害较小,所作出的比因有期徒刑轻的处罚。
拘留是公安部门采取的强制措施,分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民事拘留。有的是属于“犯法”但没有“犯罪”,不需要经法院审理、定罪;有的是嫌疑人已经违法,且很可能进一步犯罪,公安部门为防止其继续犯罪,在送交法院之前采取的强制措施;还有的是针对违法行为有碍于执法的行为采取的强制措施。
总之,“拘役”是法院的依法判决,“拘留”是公安部门的依法措施。
一、 刑事拘留 37天没批捕会被释放吗?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刑事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加上提请检察院批捕时间为7天,共计37天。被刑事拘留37天,检察院也没 逮捕 ,公安局也没放人的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进行向上级部门举报。这不包括押解途中的时间和一些鉴定的时间。最迟放人就是第37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 变更强制措施 ,如 取保候审 。 二、刑事拘留的定义及界定。 刑事拘留,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 证据 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 诉讼 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 证人 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除以上情形之外,在法院庭审过程中冲击法庭的,或者有其他妨碍诉讼进行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法院可以决定对其予以1000元以下的处罚,或者处以15日以下的拘留。 不论何种拘留,均由公安机关执行不管是公安机关决定的拘留,人民检察院决定的拘留,还是人民法院决定的司法拘留都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7天,按照法律规定,检察院必须在拘留执行后的37天内处理公安局的批捕文件,如果没有认定批捕,就必须执行取保候审或者当场释放,超过时间没有执行的,就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可以合理的向有关国家机关和司法机构举报。
法律分析:
1、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30天。如30天内不报捕,会取保候审或无罪释放。如报捕,检察院有7天的批捕期。即最长刑事拘留期限为37天。如批捕,将转为逮捕继续关押。如未报捕,会释放。
2、如办案警官讲30天会放出来,则如4月16日刑事拘留,应在5月15日上午八点半左右释放。
3、法律规定刑事拘留24小时内通知家属。司法实践中,一般以挂号线方式寄出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址。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后果也需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而分析,无直接定义拘留后果之说。一般经过调查等之后,若无犯罪事实等一般会予以释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它们之间的主要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和依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用的强制措施,不是一种处罚。治安拘留是依据《治安处罚条例》采用的一种处罚办法。司法拘留是强制措施,同时也兼有处罚性质,它的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拘留的对象是触犯刑事法律,需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治安拘留的对象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司法拘留的对象是实施了妨害民事或行政诉讼秩序行为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或案外人。
(3)目的和结果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新的损失,刑事拘留的结果,一般转为逮捕,刑事拘留的羁押期可以折抵刑期。治安拘留的目的,是为了对违法分子进行处罚和教育,治安拘留期满,就是教育处罚的结束。司法拘留的目的在于惩诫妨害诉讼秩序的行为,以保证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司法拘留与判决结果不发生联系,被拘留的人如果承认并改正错误,人民法院可以提前解除拘留。
(4)羁押的期限不同。刑事拘留的羁押法定期限为3~7日,最长不超过30日。治安拘留的羁押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
(5)适用的机关不同。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行使刑事拘留权,公安机关还行使治安拘留的决定权、执行权-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拘留权,被司法拘留的人交公安机关代为关押。
1、行政拘留
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2、刑事拘留
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3、治安拘留
治安拘留是行政处罚之一,也称为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违反了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所作出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其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是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也是行政处罚中最为严厉的处罚之一。
参考资料:
拘留 (法律名词)-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