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分子的行为若构成介绍卖淫罪的,我国人民法院对其进行量刑处罚所依据的具体标准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关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如下: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介绍卖淫说的通俗一些,就是拉皮条。主要是在嫖客与卖淫者之间进行撮合、搭桥,帮助卖淫活动得以实现。而这里介绍卖淫的方式虽然常见的是双向介绍,但也存在单向介绍的情况。而介绍他人卖淫,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可以对行为人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还要判处罚金。
1、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介绍卖淫是否可以缓刑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因此,若构成介绍卖淫罪的被告人符合上述条件,可以被判缓刑。
4、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介绍卖淫罪的判罚:犯介绍卖淫罪的,根据具体犯罪情节和获利金额,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是情节严重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介绍卖淫属于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
1、根据《 刑法 》第359条 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 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 管辖 的 刑事案件立案 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 立案 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引诱五人以上或者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的;(二)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的;(三)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2017年7月21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介绍2人以上卖淫的;
(二)介绍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三)1年内曾因介绍卖淫行为被行政处罚,又实施介绍卖淫行为的;
(四)非法获利人民币1万元以上。
该解释第九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介绍10人以上卖淫的;
(二)介绍5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的;
(三)非法获利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规定如下:
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多次介绍卖淫或者介绍不满十四岁的幼女卖淫等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介绍卖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为社会管理秩序;
2、行为人实施了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
4、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是在实施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并且明知这种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或追求这种结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罪名分为两个量刑档次:
(1)一般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