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对于对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的案件,是可以继续进行调查取证的,但对于超过追究时效的案件,则一般不得进行责任的追究,已经立案的,应当撤回。但根据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形的案件除外。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十二
关于办理治安案件期限问题。《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9条规定的“鉴定期间”,是指公安机关提交鉴定之日起至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并送达公安机关的期间。公安机关应当切实提高办案效率,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办结治安案件。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逃,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证据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应当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解析:
过了 追诉时效 的案件,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根据《 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 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 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长或者缩短 诉讼时效期间 、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法律分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立案后,刑事案件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所以案件是不会超过追诉时效的。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刑事诉讼法》规定:超出追诉时效,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刑法》第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过了诉讼时效的案件,法院一般仍然是会受理的,但是以下案件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1、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2、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等等。
一、超过诉讼时效应当如何处理
超过诉讼时间的,起诉人可以调查是有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的。如果确实超过诉讼时效的,可以和义务人协商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二、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含义是指与起诉案件的诉讼标的有直接有利害关系,或者说,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人身权、财产权利或其他权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与之发生了权利、义务归属的争执。
2、有明确的被告。所谓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必须明确指出被告是谁,也就是要明确谁侵害了他的民事权益,或者谁与原告发生了民事权益的争议。但是需明确的一点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确的被告,而不论所列的被告是否适格,也就是说即使当事人告错了人,在立案阶段,法院不进行审理和查明,因此,并不妨碍诉讼的成立。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有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确认或保护的民事权益的内容和范围应当明确、具体,请求人民法院保护什么、支付什么、反对什么、确认什么等应清楚、明白,不能模棱两可。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须向人民法院陈述的"案件事实"和"证据"以及支持该诉讼请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实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说明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发展、变更、消灭的情况及所持的观点、理由,并提供有关证据。至于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证据是否充分、确凿,法院在立案审查阶段不问。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的案件应该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也就是说,应当属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权对这一案件进行审判。另外,接收诉状的法院必须对该案有管辖权才能正式受理该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分析】
追诉时效是刑法司法机关对犯罪人刑事责任追究的有效期限。已经超过法定追诉期限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经调查的,予以撤销或者不起诉、不宣告无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确定具体犯罪的追诉时效的期限时,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分别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相应条款或量刑幅度,按其法定最高刑进行计算追诉时效期限,在只规定一个量刑幅度的条文中,应依照该条文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在一个条文中规定有两个以上不同的量刑幅度的,应按与其罪行相对应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所犯罪行应当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其追诉时效的期限。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侦查机关已经对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案件是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案件不会超过追诉时效。但如果是公安机关没有立案侦查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五年的;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十年的,不再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超过追诉时效的案子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法律分析】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犯罪已过 追诉时效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 刑法 》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 有期徒刑 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死刑 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一、 治安处罚 超过办案期限是否构成程序上的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关于公安机关办案期限最长六十日的规定是公安机关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的体现,该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安机关依法及时打击违法行为,防止公安机关滥用治安管理职权,从而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根据《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因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和作出处理决定。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逃,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 证据 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根据法律规定及以上解释,对于治安案件并没有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即不予追究的法律规定。因此,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即使超过法定办案期限但未属超过追究时效情形的在调查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仍应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行为人进行法律追究。
二、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有何期限规定?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2、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逃,导致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无法收集足够证据而结不了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向被侵害人说明原因。
3、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治安案件的办案期限,应当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4、公安派出所承办的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需要延长办案期限的,应当报所属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由此可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不得超过30天。如果 治安处罚超过办案期限 ,当事人可以向上级机关进行投诉。至于是否构成程序上的违法,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是因为特殊情况而导致办案延期,公安机关应该提前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