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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盗墓行为,构成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1-30 13:09:18

行为人实施盗墓行为,构成《刑法》中规定的犯罪既遂的标准可以由以下犯罪构成要件确定: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则表现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实施盗墓行为,构成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犯罪既遂的特征是什么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要件。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 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结果加重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导致了基本犯罪构成结果以外的严重结果的 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5.简明的说就是法院已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犯罪嫌疑人犯罪。

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

(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主张应当以犯罪目的的实现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实现了犯罪目的,为犯罪既遂,未实现犯罪目的则为犯罪未遂。

(2)犯罪结果发生说。认为“行为发生了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即发生了行为的逻辑结果时,就是犯罪既遂”。[2]主张应当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发生了犯罪结果的,为犯罪既遂,为发生犯罪结果则为犯罪未遂。

(3)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3]主张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就是犯罪既遂,否则就是犯罪未遂。

盗墓未遂如何定罪?

如果是国家保护的古墓,构成盗掘古墓葬罪;否则构成盗窃罪。

已经准备了工具,查看了地点,制造了条件,但是还没有具体实施盗窃行为,属于犯罪预备,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跑掉的四人同上,如果这四人在警察找到之前前去投案自首的话,一般会免于处罚。

判断犯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是什么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

2、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犯罪嫌疑人盗墓算不算得上有罪

犯罪嫌疑人 盗墓没成可能会构成盗掘古墓葬罪的未遂。根据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什么是犯罪既遂,既遂犯是什么意思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既遂犯是指满足如下特征的犯罪: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实施盗墓行为,构成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

扩展资料: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犯罪既遂

犯罪既遂的特征,犯罪既遂的类型有哪些

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种基本形态,特征有: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

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指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

2、结果犯。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

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

4、危险犯。是指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

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

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刑法上对其他几种犯罪形态的成立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惟独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因此在理论界存在着争论。在罪刑法定原则既已确立的前提下,“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更是稳固了其通说地位。但是“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不仅在表述上不尽妥当,而且在司法领域里并不优越于其他学说,在立法层面上更是一筹莫展。以下,将从司法和立法两个不同层面对“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展开检讨,进而主张在司法领域里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层面上提倡“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的犯罪既遂标准。

入户盗窃未取得财物是既遂还是未遂

法律解析:

入户盗窃 不同于 盗窃罪 原条款的规定,没有 盗窃 数额和次数的限制,只要实施上述的行为,即构成盗窃罪。入户盗窃的定罪标准要宽于普通型盗窃的定罪标准,而实践中,司法人员往往将入户盗窃的定罪标准与犯罪既遂标准混为一谈,从而导致成为司法人员面临的新问题。 一、实践中的观点实践中,有关入户盗窃的犯罪既遂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入户既遂说,一种是盗窃既遂说。(一)入户既遂说该说认为,入户盗窃是行为犯。行为犯的既遂是以实行行为的完成为既遂标准,具体到入户盗窃型的盗窃罪来说,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进入户内,就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的实行行为已经完成,故应当认定为犯罪既遂。也就是说,入户盗窃应当以是否入户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行为人即使入户后未实际取得他人财物也应认定为犯罪既遂。 (二)盗窃既遂说该说认为,入户盗窃是结果犯。按照通说观点,盗窃罪属于结果犯,而入户盗窃是盗窃罪的一种特殊类型,因此,入户盗窃也属于结果犯。结果犯的既遂是以结果的发生为既遂标准,具体到入户盗窃型的盗窃罪来说,应当以行为人是否实际取得财物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行为人入户盗窃财物,只有在实际取得财物的情况下才能认定为犯罪既遂。如果行为人在实施盗窃行为的过程中,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实际取得财物,则应认定为 犯罪未遂 。

实施盗墓行为,构成犯罪既遂的标准是什么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犯罪既遂指的是什么?

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的全部要件。

实际上犯罪既遂是犯罪的一个重要阶段,成了犯罪既遂,就等于完整的实施了犯罪行为。其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当然犯罪的过程中还存在着犯罪预备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等阶段。犯罪的其他阶段理论上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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