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轻微的刑事案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的范围,而是属于被害人自诉的范围,像侮辱、诽谤等这种犯罪,因此接下来将由醉学网小编为您介绍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刑事自诉可以撤诉。刑事自诉案件撤诉,分两种情况应分别处理:
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诉,当事人经过协商达成和解或协议后自愿撤诉的,不可以再行起诉。另一种是因证据不足法院说服自诉人撤诉的情况,
如果属于第二种,有了新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公诉刑事案件如果符合自诉条件的,被害人可以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对于以下二类公诉案件,被害人可以向法院自诉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有两类公诉案件,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而被害人自愿和解的,那双方当事人就可以进行和解。
1、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与侵犯财产罪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
2、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刑事和解。刑事自诉案件中,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公诉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作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一般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书即可,以上便是醉学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回起诉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醉学网的律师。
一、刑事 自诉案件 1、 刑法 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5、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的 故意伤害 案。通常这类案件被称为轻伤案。
6、刑法第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案。
7、刑法第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案。
8、刑法第258条规定的重婚案。 9、刑法第261条规定的遗弃案。 10、刑法分则第3章第1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11、刑法分则第3章第7节规定的侵犯 知识产权 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除外。 12、属于刑法分则第4章、第5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 有期徒刑 以下 刑罚 的案件。 二、刑事自诉案件可以撤诉吗 1、第二百六十四条 对已经 立案 ,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 证据 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 裁定驳回起诉 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第二百七十二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刑事自诉案件是可以撤诉的。如果自诉人在判决宣告前选择协商和解,且确认是出于自愿的,提出撤回自诉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准许。或者,该自诉案件已经经过审查,缺乏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的,人民法院也应当予以撤诉。但如果自诉人撤回起诉后,发现了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可以再次提起自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一条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可以。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自诉刑事案件可以撤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人撤回自诉的,人民法院不再追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第二百一十三条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