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执行前,被告人被依先行羁押的,如果被告人被法院判处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拘役,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如果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被告人被判处 刑罚 的犯罪行为和被拘留或者被 逮捕 以前被 羁押 的行为系同一行为,不论羁押在何处,只要是完全限制了人身自由的,被羁押期间即可予折抵刑期,羁押一日折抵 管制 刑期二日,或者折抵 拘役 、 有期徒刑 刑期一日。《 刑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其一、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的是管制,拘役或者是有期徒刑的,羁押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算刑期。其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羁押不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不算刑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羁押期间不算服刑。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羁押是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不属于刑罚的执行方式;但被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判决前羁押的期间将可以折抵刑期。管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拘役或有期徒刑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一条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具体如下:
1、对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认为拘留或者逮捕犯罪嫌疑人超过法定期限,要求解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后三日内进行审查,对确属超期羁押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2、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超期羁押犯罪嫌疑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纠正违法通知书后的三日内进行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的,应当依法予以纠正,并将纠正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不属于超期羁押的,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说明情况。
3、看守所应当自接到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有关超期羁押的申诉、控告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有关申诉、控告材料转送驻所检察室、公安机关执法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关、部门处理。
驻所检察员接到有关超期羁押的申诉、控告材料后,提出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
4、地方各级公安机关应当每月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报告上月本级公安机关辖区内对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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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拘留期限 算在刑期内吗?依据我国 刑法 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 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 羁押 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 管制 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 【 拘役 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 【 有期徒刑 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留的分类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 》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 行政处罚 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 )。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 [4]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 相关图书 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 批准逮捕 ,则依据《 刑事诉讼法 》审理,若审理后被 无罪释放 ,被 逮捕 人可以申请 国家赔偿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0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 证据 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 37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到30日。检察院必须在7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司法拘留 一种是指在民事、行政诉讼或法院执行过程中,对妨害诉讼活动(如:作伪证、冲击法庭、妨害 证人 作证、隐匿转移被查封、扣押的财产、阻碍法院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逃避执行)等,由人民法院直接作出的拘留决定,属于强制措施,依据的是《 民事诉讼法 》或《 行政诉讼法 》,最高期限为十五日,由法院将被拘留人交公安机关看管,不服的可向法院申请复议,拘留期内,由法院决定提前解释或期满释放。 司法拘留还有一种: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 民事责任 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它是民事制裁中最为严厉的惩罚措施。 犯罪嫌疑人在进行拘留期间所面临的问题应当是自身是否参与案件中,以免自身行为是否触犯法律的边界,若是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执法部门坦白,配合工作人员您的调查,提供有利的证据和案情。同时拘留和服刑仅仅是一步之差,当事人应当有所准备。
看具体情况来判定: 其一、 犯罪嫌疑人 被判处的是 管制 , 拘役 或者是 有期徒刑 的, 羁押 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算刑期。 其二、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 死刑 的,羁押不可以折抵刑期,羁押期限不算刑期。 《 刑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拘留期间算刑期,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羁押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态。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