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给钱又反悔是不可以告诈骗的,诈骗罪需要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诈骗罪的构成分别是,主体是具有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主观上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通过诈骗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并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的情形。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不可以告诈骗。因为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可以不予返还赠与的钱财。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自愿给钱后又反悔的,不可以告诈骗。给钱是属于赠与的行为,在钱转移给受赠人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如果已经将财务交给受赠人又反悔,一般来说是不能要回的。是否可以告对方诈骗,还需要判断对方是否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您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可以尝试报警。
但如果您是自愿给出去的钱,在法律上一般称为赠与,根据《民法典》第658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除法定不可撤销的情形外自愿给钱,只有在还没有实际给钱之前,才有机会反悔,已经给出再反悔就无效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658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当事人自愿给钱后又反悔的,不可以告诈骗。给钱是属于赠与的行为,在钱转移给受赠人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法律分析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其次,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再次,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最后,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网友无条件送5万,现在又反悔,不还不算犯法。
要看为什么会主动自愿。有很多犯罪也是被害人一方主动自愿给的钱款,比如诈骗罪也是被害人自愿给嫌疑人的钱,具体说来就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给予了财物,所以你问的这么笼统是没办法帮你准确判断的,最好能把事情的经过讲清楚,如果确实构成诈骗罪等犯罪,建议尽早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介入处理,结合具体的案件情节和证据以及数额,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有效辩护工作,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符合一定条件尽量争取取保候审和缓刑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盗窃罪】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诈骗罪】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六十九条【转化的抢劫罪】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对方是无权要回的,因为对方是自愿的,但对方不承认是自愿的告自己诈骗,只要将钱归还了就不属于违法犯罪的。主动自愿”这种评价,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形式上的主动自愿,二是实质上的主动自愿。如何区别,关键看付款的原因是什么,也就是说“主动自愿”有没有前置条件。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就可能涉及退款。
法律分析
“主动自愿”这种评价,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形式上的主动自愿,二是实质上的主动自愿。如何区别,关键看付款的原因是什么,也就是说“主动自愿”有没有前置条件。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就可能涉及退款。赠与行为完成后,除特殊情况外,不可以撤回,不能要求归还。买卖行为完成后,如果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可以要求退货退款,也可以要求更换货物。答应给人家办事,收取报酬后没有给办理,或者没办成,需要退款。答应给人家办事,但实际上自己根本办不了,不仅需要退款,可能还构成诈骗。收取货款后,无法提供货物,应当退款。如果根本没有货物,也没有能力退款,而且挥霍货款,同样涉嫌诈骗。如果对方因操作不当而错误支付,收款人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拒不返还,可能涉及侵占。转账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应当立刻报警,追回自己的损失。公安机关一般应当立案侦查。依据刑诉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犯罪概念是对犯罪各种内在、外在特征的高度、准确的概括,是对犯罪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简要的说明。犯罪概念一般分为形式概念、实质概念、混合概念。中国刑法中的犯罪概念是形式与实质相统一的犯罪混合概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主动自愿”这种评价,包含两层意思,一是形式上的主动自愿,二是实质上的主动自愿。如何区别,关键看付款的原因是什么,也就是说“主动自愿”有没有前置条件。如果条件发生变化,就可能涉及退款。
===赠与行为完成后,除特殊情况外,不可以撤回,不能要求归还。
===买卖行为完成后,如果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可以要求退货退款,也可以要求更换货物。
===答应给人家办事,收取报酬后没有给办理,或者没办成,需要退款。
===答应给人家办事,但实际上自己根本办不了,不仅需要退款,可能还构成诈骗。
===收取货款后,无法提供货物,应当退款。如果根本没有货物,也没有能力退款,而且挥霍货款,同样涉嫌诈骗。
===如果对方因操作不当而错误支付,收款人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如果拒不返还,可能涉及侵占。
===你提出的问题不够详细,可能性太多,无法详细分析。关键要看对方的付款目的是什么,收款人有没有能力实现该目的、收款人想给对方办事,还是根本就是忽悠,最后还要看收款人经济状况怎么样。
可以报警。这种情况构成诈骗罪,诈骗罪的刑事立案标准是三千元,超过了三千元,公安局就会立案调查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分析
财物被骗要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在报案时尽可能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受案后经过审查以确定案件性质。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通过侦查进行破案。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首先需要明确的是,遭遇诈骗,报警是第一件要做的事;如果遭受诈骗的金额已经达到了立案金额,那公安机关就会对你的案件予以立案;如果诈骗的金额没有达到立案金额,报警之后,公安机关会登记备案,若有其他受害人,公安机关就会根据案情、涉案金额、涉案范围等予以立案侦查。多次诈骗的立案标准是:第一、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金额五千元到两万元以上;第二、直接负责的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进行诈骗,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诈骗金额在五万元到二十万元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自愿转账的钱,如果女方没有欺瞒、诈骗,不构成犯罪。男女双方在交往的过程中,如果男方自愿转账,而女方没有诈骗行为的,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回钱的,但如果女方有诈骗行为的,男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回被骗的钱。
法律分析
对方自愿转账如果是行为人的欺骗行为导致被害人陷入认识错误而作出的处分行为,并且因此被害人转账被行为人取得,如果转账数额较大,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三千元即可认定数额较大,则构成诈骗罪。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欺骗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做法人实施了欺诈做法,欺诈做法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掩瞒真相;从实质上说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做法。欺诈做法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做法人所希望的财产处罚,因此,不顾是虚构、掩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做法。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罚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做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条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百一十条之一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数量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我的经验,为了2000元反悔的人,公安也看不起的。更何况为了2000元跑到你家去要。这个不违法,你不接他电话就行了。又不是你抢的偷的。诈骗要有证据的,如果没证据,单他一个人说,也不算诈骗的。关键你要能证明他说你诈骗的事实是不成立的或有不在场证明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