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罚金不会退还,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对犯罪嫌疑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会,要拿回多缴纳的 罚金 ,服刑人员先要向自己所在的监狱管理部门反映并请求约见驻监所检察官,然后把自己罚金的缴纳状况,以及法院判决缴纳的罚金数量都如实反映给检察官,监所检察官可以启动 刑事诉讼法 律监督调查,调阅原审 判决书 、原缴纳罚金的 证据 、多缴纳罚金的票据凭证等,然后建议法院返还多缴纳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多缴纳的罚金应当予以退还。可以向自己所在的监狱管理部门反映并请求约见驻监所检察官,向驻监所的检察官反映并请求协助追回重复缴纳的罚金,把自己罚金的缴纳状况,以及法院判决缴纳的罚金数量都如实反映给检察官。监所检察官可以启动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调阅原审判决书、原缴纳罚金的证据、重复缴纳罚金的票据凭证等,建议法院返还重复缴纳罚金。
罚金在判决后缴纳,不予退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多交的罚金可以退回来,在判决生效后就退了。
法律分析
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相关法律中是一种附加刑。相关法律中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罚金的缴纳是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涉及的是刑罚的执行问题。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_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可以向自己所在的监狱管理部门反映并请求约见驻监所检察官。向驻监所的检察官反映并请求协助追回重复缴纳的罚金。把自己罚金的缴纳状况,以及法院判决缴纳的罚金数量都如实反映给检察官。监所检察官可以启动刑事诉讼法律监督调查,调阅原审判决书、原缴纳罚金的证据、重复缴纳罚金的票据凭证等,建议法院返还重复缴纳罚金。所以在判决生效后,罚金多的是可以返还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是否会退,具体要看法院再审结果。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检察院认为法院的生效刑事判决确系错误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抗诉,由法院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而在再审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所以当事人所交纳的罚金在再审期间不会退。
而至于进行统计不会退罚金,还根据法院的再审判决或最后的判决情况来决定:
1、如果法院最终的生效判决中没有对当事人判处罚金的,则已经交纳的罚金就会退回当事人;如果所判决的罚金少于已经交纳的罚金的,则差额部门也会退给当事人。
2、如果对于罚金的刑罚没有改判的,则不会再退;
3、如果后来判决的罚金金额高于已经交纳的罚金金额的,则当事人必须再交纳少交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第三百八十九条再审案件经过重新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申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但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有瑕疵的,应当裁定纠正并维持原判决、裁定;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依法改判;
(四)依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经审理事实已经查清的,应当根据查清的事实依法裁判;事实仍无法查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撤销原判决、裁定,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
法院不会预缴罚金,经判决处以的罚金缴纳后不会退。根据我国刑法方面的规定,法院在没有依法进行审判及其判决生效前,不会对罚金予以预缴。只有当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判决生效后,才会依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对罚金予以收缴,且收缴后不会予以退还。
《刑法》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合同诈骗案法院的罚金不会退给被害人。罚金是对犯罪行为从经济上的惩罚,是上交国库的。而赔偿金是对受害人的损失补偿,两者性质不同。在被诈骗人有损失和法院罚金同时存在的情况下。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法律分析
不会。罚金属于人民法院依法对诈骗犯做出的财产刑罚。这部分罚金应当会上交国库的。不会退还给被害人的。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犯罪分子违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到物质损失的。经过追缴或者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能够受理。诈骗罪量刑标准:犯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的罚金不可以不交。根据刑法相关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一、法院判决书罚金的缴纳分为五种情况:
1、限期一次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不多或者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并不困难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罪犯在指定的期限内将罚金一次缴纳完毕。关于这里的指定的期限,根据前引司法解释第5条的规定,是指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第二日起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2、限期分期缴纳,主要适用于罚金数额较多,罪犯无力一次缴纳的情况。限期分期缴纳使罚金缴纳时间有一定伸缩余地,在金额支付上可化整为零,有利于罚金刑的执行。
3、强制缴纳。判决缴纳罚金,指定的期限届满,罪犯有缴纳能力而拒不缴纳,人民法院强制期缴纳,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
4、随时追缴。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5、减少或者免除缴纳。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罚金数额或者免除罚金。
二、法院的罚金可以有以下缴纳方式:
1、判决书罚金去作出判决的法院交纳。
2、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
3、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