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喝酒致死的,肯定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行为人对其有劝酒、灌酒等先行义务行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果行为人无前述行为,并尽到了安全注意义务的,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应由喝酒者自行承担后果。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同桌喝酒身亡派出所有权利扣人。同桌人一般是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劝酒者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是对事故发生具有过错责任的情形,有以下情形的,需要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派出所的重要性
派出所的作用是保卫人民安居乐业,一方平安。属于地方公安局的派属机构,负责所辖区域内的治安,户籍等管理。派出所的职责概括为负责本辖区的社情、民情,负责辖区内的社会秩序和治安秩序,负责辖区内户口管理,证明的出具,负责辖区内暂住人口。
法律分析:
1、同桌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同桌人对死者是否有劝酒的行为;
2、一般来说,有以下情况劝酒者会被判定有过错: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回家和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3、以上过错行为与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4、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第二条 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还能起诉。如果同桌喝酒的其他人有极力劝酒、故意灌酒、放纵饮酒、酒后未妥善照管等情形的,一般可以认为存在侵权行为且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分析
侵权责任是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侵权责任包括一般侵权责任和特殊侵权责任两种。特殊侵权责任不像一般侵权责任那样具有侵权责任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以过错责任原则为前提。连带责任是以债的关系为前提的,没有债的关系,就无民事责任可言,更谈不上承担连带责任。在代理关系中,某两方当事人共同损害了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由此便与受害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如在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情况下,代理人是对其进行代理活动中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失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也不是代人受过,而是对自己的过错行为造成的损害向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与第三人在意思上的联系和行为上的配合,使得他们处于共同债务人的地位。另外,在保证关系中,保证人与债权人所形成的同样是债的关系,此债是以主债务的存在为前提,为从债,也即保证之债。不可分有性质不可分和意思不可分,性质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不可分割,如分割就会损害其价值;意思不可分是指给付在性质上虽属可分,但依当事人意思而定为不可分。我们这里所述的不可分显然是指意思不可分。民法上所说的“连带”是指“共同的、一致的、不可分的”意思。但“共同的、一致的”是指几个责任人共同对某一特定主体承担义务:“不可分的”则强调了这些责任人对共负的债务必须不分份额地承担清偿义务。这种共同债务的不可分割决定了各连带责任人在履行义务时,首先就应无条件地承担全部责任,其后才在内部关系中体现按份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 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同桌喝酒致死划分责任:如果其他参加者并无故意加害行为,也无过失的由双方分担损失;如果明知受害人醉酒仍积极劝酒,或者有其他重大过失的应承担一定侵权责任。一般来说,同性参与者有一定照料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依照法律的规定由双方分担损失。
与人同桌饮酒,对方出事故了,同桌人需承担的责任是:40%的法律责任。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几个人一起喝酒,其他人劝酒造成当事人死亡的,当事人需要承担60%的法律责任,其他人需要承担40%的法律责任。现在社会,人民生命安全重于泰山,所以法律对这方面的要求也很严格。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同桌人一起喝酒,劝酒人要对饮酒人的酒量进行估摸,不能喝了就坚决不让喝,决不能让酒,将酒。造成人员死亡的或重度过敏的,不仅仅当事人难受,其他人也跟上遭罪。
根据法律规定,那些现象属于劝酒呢?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1、强制性的或者强迫性的劝酒:明知道对方不能喝酒,偏让对方喝酒。明知对方有身体疾病,并且喝酒时已经有了症状,还是要求他过量饮酒,要承担劝酒引起的一些法律责任。
2、未将醉酒者安全送达:明知道对方喝下酒了,不能控制自己的言行举止了,在无人照顾的情况下会出现一些问题,却没有把对方送回家的这种情况,未安全归家也属于醉酒者出事,清醒着就一定要承担其责任。
3、酒后驾车、洗澡未劝阻。清醒者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4、宴会的主人要确保所有成员的安全,如果有一人出事,宴会的主人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审判殿堂,秉公办案才有权威;在法律面前,无私无畏无愧人生。为了让我们的家人和朋友都能更好的规避一些犯的错误,所以,我们一定要学会保护他们,要经常给他们灌输一些法律常识和法律知识,这样当有这类事情的发生,才能更好的去应当它,不至于走弯路。
国家对此有相应的法律,为:
《民法总则》
《侵权责任法》
其中发生以下情况,则共同饮酒人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和人一起喝酒中,如果饮酒出事,有四种情况劝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
1、强迫性劝酒,比如用“不喝不够朋友”等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
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比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
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
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
5、酒局的组织者,未承担控制客人饮酒适度和酒后安全护送的义务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用的除外。
侵权过错原则:
我国《民法总则》过错责任原则规定为侵权法的归责原则。这一原则的确立,为民事主体的行为确立了标准。它要求行为人善尽对他人的谨慎和注意,尽量避免损害后果,也要求每个人充分尊重他人的权益,从而为行为人确立了自由行为的范围体现了对人的尊重它也有利于预防损害的发生,通过赋予过错行为以侵权责任,教育行为人行为时应当谨慎、小心,尽到注意义务,努力避免损害的发生它充分协调和平衡了“个人自由”和“社会安全”两种利益的关系。
参考资料:
侵权责任法—百度百科这个不会承担法律责任,仅需要承担道义上的责任。
因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是要有过失或过错,你们需要在一起吃饭,但谁也没有劝说谁或威胁利诱谁,他是一个人自己喝死的,故你们没有过错。
但是既然你们朋友一场,善后费用还是要出的。
聚会喝酒死亡的,如果同桌喝酒的人不存在劝酒的行为,或者不存在死者酒后驾驶不加以劝阻以及在死者醉驾的情况下没有将其安全护送回家的情况的,就不需要承担责任;反之存在上述情况之一的,同桌喝酒的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讲证据和相关的因果。证明死者的死亡与你们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你们的行为本身有无存在过错。你们是否知道死者有心脏病,不能过量饮酒,而你们有没有一个劲的劝酒,并最终导致他的死亡......如果你们的行为并没有任何过错,只是一般的朋友聚会,对你们而言,你们不可能预见到你们的朋友会死亡。按照民事责任的过错责任原则,你们是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
当然,如果你处于道义的考虑,给予死者的家属适当的慰问金.......。
民事责任的基础以一方又过错为前提,关键在于你们知不知道这位朋友有心脏病史,如果知道的话你们有无告之席间人及死者不能再饮酒的义务,如果告之该死者.....你们就无责任了..法院在处理这样的案子时还是回要求你们承担一些补偿性质的费用,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