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的诉讼时效应这样计算:行为人犯此罪,可能被判处的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诉讼时效是五年;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诉讼时效是十年;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诉讼时效是十五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诉讼时效是二十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依据我国《 刑法 》的规定, 挪用资金罪 的 追诉时效 是从公司知道资金被挪用,向公安机关报案时开始计算的,依据法定最高刑计算时效。追诉期限 从犯 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挪用资金罪 应属状态犯,其 追诉时效 应 从犯 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状态犯是通常犯罪所表现的形态,即犯罪既遂以后,犯罪行为就结束了,与不法状态是否存在没有关系。例如 盗窃 一辆汽车,占有汽车的不法状态与盗窃行为没有关系。继续犯是犯罪行为与不法状态同步。常见的继续犯如 非法拘禁 , 绑架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毒品、假币等持有型的犯罪。 挪用资金罪不符合继续犯的特征,应属状态犯。因为只要行为人将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其犯罪行为即已经完成。 再者,《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 挪用资金 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如果说挪用资金罪是继续犯,则挪用资金不退还的,其行为永远不会过追诉时效。
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多次挪用资金是属于犯罪行为持续的状态,追诉时效的计算是从最后一次挪用资金行为终了之日起开始计算的。
根据《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挪用资金罪有时效。挪用资金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为十年。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