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从以下要件认定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 如何认定可以参考以下法律规定等。 抢夺罪定义与认定根据 刑法 第267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 立案 。抢夺罪是数额犯,行为人抢夺公私财物的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抢夺罪,予以立案追究。 抢夺罪量刑 抢夺罪量刑标准 犯 抢劫罪 ,数额较大的(人民币500至2021元以上),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拘役 或者 管制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人民币5000至20210元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人民币30000元至100000元以上),处10年以有期徒刑。 犯罪构成 要件 抢夺罪犯罪主体抢夺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抢夺罪主体。 抢夺罪犯罪主观方面抢夺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抢夺罪犯罪客体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抢夺罪与抢劫罪不同,抢夺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抢夺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抢夺罪。 抢夺罪犯罪客观方面 抢夺罪犯罪客观方面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抢夺是否构成抢夺罪的界限 抢夺是否构成抢夺罪的界限(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抢夺罪与非罪的界限,要注意抢夺的数额是否较大。此外抢夺的情节对认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因此,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 此罪与彼罪的区别 刑法司法解释与相关法律 法规 抢夺罪《刑法》条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抢劫 、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抢劫罪的认定标准是:(一)本罪的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自然人;(二)在主观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四)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具有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使用暴力,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分析】
抢夺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其特点是:必须是公然夺取。这是指犯罪嫌疑人当着公私财物持有者的面,乘其不备,公开夺取其财物的行为,公然夺取是抢夺罪区别于盗窃罪的秘密窃取的一个重要标志。所谓公然,主要是针对财物持有人而言。犯罪嫌疑人在大庭广众之下,“飞车抢夺”行人的挎包,手机等,或抢夺商场营业柜台上摆放的商品,可谓是公然抢夺。犯罪嫌疑人闯入住宅,面对房主一人在家,夺取其桌上放置的手机,或者深夜在僻静的小巷内抢走一妇女的挎包,虽然无旁人在场,也是公然抢夺。因此,抢夺以当着持有人的面进行为必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
【法律分析】
抢夺数额较大额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抢夺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抢夺罪。抢夺罪不会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并且抢夺的行为更多的是以相对隐蔽的、秘密的方式实施的。如果抢夺的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定构成犯罪。抢夺罪存在着与抢劫罪之间的转化。如果在抢夺的过程中使用暴力实施或者携带凶器抢夺的,可能会转化为抢劫罪。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刑法第267条规定了抢夺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根据2002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刑法典第37条规定的“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处罚”,免予刑事处罚:第一,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属于初犯或者被教唆犯罪的;第二,主动投案、全部退赃或者退赔的;第三,被胁迫参加抢夺,要求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构成抢夺罪。例如,债权人多去债务人的财物以抵偿债款或实现债权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不应以抢夺罪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 抢夺罪 的定罪标准是什么 《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中的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二、抢夺罪 立案 情节要求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重伤的 (二)导致他人自杀的 (三)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第四条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一)导致他人死亡的 (二)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三项至第十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五十的。 三、抢夺罪数额 情节规定 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 抢劫 、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 行政处罚 的 (三)一年内抢夺三次以上的 (四)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 (五)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 (六)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 丧失劳动能力 人的财物的 (七)在医院抢夺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八)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九)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 (十)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关于抢夺罪,其实侵犯的也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而这个时候,无论是对行为人定罪还是处罚,其实都是要充分考虑到犯罪的数额或者情节,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要求,自然不能以抢夺罪进行处罚。另外还要注意,在抢夺的过程中,如果有特殊情况,如抢夺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则就会转化为 抢劫罪 。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是介于盗窃罪与抢劫罪之间的一种犯罪形态。抢夺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是构成抢夺罪的重要条件。此外抢夺的情节对定抢夺罪也具有影响。抢夺公私财物数额不大,情节显著轻微的,不构成犯罪。抢夺罪的犯罪构成如下一、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二、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