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企业债券罪既遂刑事责任的追究:
1、犯伪造企业债券罪既遂的,一般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2、犯罪数额达到巨大标准的,则追究其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般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处罚如下:
1、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单位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处罚。
一、一般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是怎么处罚的
1、一般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的处罚如下:
(1)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3)单位犯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在客观方面的表现如下:
1、伪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2、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3、扰乱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
4、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
伪造公司债权罪既遂的,对行为人处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二、三款规定,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 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第二、三款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伪造公司债券罪既遂的处罚:
1、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2、伪造公司债券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3、单位犯本罪的对其判处罚金,对其相关主管人员及责任人员处以本罪个人犯相应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I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是规定即按个人犯本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