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内衣是涉嫌强制猥亵罪的。行为人盗窃内衣的,其财物价值虽未达到盗窃罪的构罪表现,但属于以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涉嫌强制猥亵罪。构成本罪既遂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武汉一位变态男子多次半夜偷偷闯入高校女生宿舍偷盗内衣,最终被抓获,这位男子犯了盗窃罪和猥亵罪和非法入侵他人住宅罪,他还违背了道德规范。
一、前言江西21岁女生清晨公园跑步被41岁本地大叔尾随杀害一事还未过去,又有一位武汉变态男子因为多次半夜闯入高校女生宿舍偷盗内衣被抓获,不禁让人感叹这世界猥琐变态男似乎越来越多,女性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希望这位武汉的变态男子将因为半夜偷闯入高校女生宿舍偷盗内衣受到法律严惩,以下就是他具体犯罪行为分析。
二、偷盗罪这名男子首先就犯了偷盗罪,虽然他偷窃的不是什么贵重的钱财,盗窃所的价值不高,但是他盗窃的物品是女性内衣,在我看来比偷盗钱财更为可耻,希望他能够受到法律的严判,给其他有类似变态想法的人一个警示,提醒他们悬崖勒马。
三、猥亵罪偷盗女性内衣,可以肯定这名男子一定属于心理变态,他偷盗女性内衣要么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偷盗欲要么就是为了满足自己变态的生理需求,另一方面也不确定他是否在偷盗内衣的过程中有做过其他猥亵女性的事情。总之他偷盗内衣的行为是对被偷盗内衣女生的一种猥亵伤害,希望他能够因为猥亵罪判刑。
四、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这名变态男子多次半夜偷闯入高校女生宿舍,他已经涉嫌非法入侵他人住所,他非法入侵他人宿舍很有可能会对宿舍内的女生造成伤害,他这种行为应该受到法律的严惩。
五、违背了道德规范这名男子偷盗女性内衣,属于典型的变态行为,这种做法违背了道德规范,理应受到社会的唾弃和道德的谴责。
欢迎关注我,带你领略社会百态!如果你也喜欢我的文章,欢迎多多评论、点赞、转发哦!个人原创,仅供参考,严禁抄袭,违者必究!
人们对于不同款式的衣物有所爱好,这可以理解,但是喜欢异性的内衣,这件事情就会让人觉得不正常,在武汉有一名男子在晚上的时候爬到了一所高校的女生宿舍,去偷女生的内衣,被发现之后女生喊了起来。甚至拿着晾衣杆戳在男子的身上,但是还是没有把这名男子吓跑,仍然抓着偷到的衣物不肯撒手。这名男子偷女生内衣的做法,让人觉得十分的可恶。他之所以这么做,一定心理有些扭曲。
一、对于某一种物品十分喜欢,那么出于个人爱好可以收集,但是自己的爱好涉及到他人的隐私,则会让人接受不了我们每个人可能都有一点自己的小爱好,比如喜欢收藏邮票或者是喜欢收集各种笔记本等等,这种爱好大家都能够理解,也觉得是正常的爱好,但是如果爱好特别怪异,比如说喜欢不同女性的内衣,这样的做法咋让人觉得难以理解,也难以接受,毕竟这已经涉及到其他人的隐私。
二、在武汉,有一名男子竟然在大晚上去偷女生宿舍的内衣在一天晚上,已经到了深夜的时候,女生宿舍的学生们已经开始入睡,但是突然听到了窗外的异响,有一女生大着胆子拉开了窗帘,看到了阳台外侧的防盗,网上竟然有一名男子趴在那里,手里还拿着各式各样的内衣内裤,这名女子立刻大声质问对方是在做什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但是男子对于女生的质问并没有做出回答,仍然我行我素的抓着内衣、内裤往楼下攀爬。
三、听到了呼喊着其他女生一起赶来,大家一起喝斥这名男子当第一个发现男子偷衣服的女生大喊大叫起来的时候,其他的女生也听到了动静赶了过来,甚至有胆子大的拿着晾衣杆朝男子身上打去,但是毕竟女生的力气比较小,也不敢下重力气去打人,这名男子竟然摇摇摆摆的,就拿着女生的内衣内裤一走了知。虽然已经向学校的安保部门反映了这些问题,但是因为没有抓到这名男子,也无法对其进行处置。
法律分析:此行为违法。他人使用过的内衣裤看似价值不高,但从法律方面损害了他人的所有权,触犯了刑法,必将受到法律处罚社会方面看损害了公序良俗必将受到大众谴责。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偷盗的内衣价值没有达到一千元的,不会被定罪,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偷盗的内衣价值达到一千元的,已经达到盗窃的立案标准,犯盗窃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偷内衣内裤是违法行为,会根据其财物价值进行治安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他人使用过的内衣裤看似价值不高,但从法律方面损害了他人的所有权,触犯了刑法,必将受到法律处罚。从社会方面看损害了公序良俗必将受到大众谴责。
法律分析
盗窃罪一直都是犯罪率极高的一种犯罪手段,不过现实生活中不乏存在更加变态的行为,有些心理扭曲的人还会偷取女性的内衣,这种行为无疑是把盗窃的行为更加变态化了,对此我国法律也做出了相关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内衣也是财物,该行为属于盗窃行为,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当然宿管无权扣押身份证,但有权报警或扭送至公安机关处理,公安机关会根据您的行为对您处以行政处罚或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在外打拼的单身女孩,独自租住在海口市海甸岛一间单人房内,却不曾料到,男邻居先是赤裸全身进行“踩点”,查看屋内情况,次日凌晨进入房间,盗走首饰、现金和贴身内衣。男邻居最后走出房门与王女士回到家中的时间,前后相隔不到20分钟。情节较轻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如果多次盗窃,数额较大,情节严重,则涉嫌盗窃犯罪,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根据新闻,该男子偷盗情节较轻,负责审理这宗荒唐盗窃案的法官表示,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决被告人金某某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被告人金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盗窃公民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金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金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相关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法律分析】
此行为违法。他人使用过的内衣裤看似价值不高,但从法律方面损害了他人的所有权,触犯了刑法,必将受到法律处罚社会方面看损害了公序良俗必将受到大众谴责。这属于盗窃行为,应当受到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 没有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进行处罚。
2. 达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根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以盗窃罪定罪量刑。
不过,一般情况下,内衣裤的价值应该是不够报立刑事案件的(奢侈品除外),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从刑法的角度,盗窃女性内衣(批量牟利除外)满足特定心理需求,将此类行为作为犯罪处理,并不符合刑法的规定。盗窃罪的客观表现之一是多次盗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女性内衣,符合盗窃罪的形式构成要件,但是不符合实质构成要件。一个行为,只有具备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才属于犯罪行为,这是由刑法的谦抑性决定的。多次盗窃女性内衣满足特定心理需求,该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未达到犯罪的程度,不足以将其入罪,应该适用《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即“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多次盗窃女性内衣,遵循执法惯例,将此行为作为行政违法,处以治安拘留,是比较妥当、合法的处理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