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发布时间:2023-01-31 02:21:24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一般是15日。法律规定,刑事自诉案件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15日内立案;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15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三条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自诉人坚持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刑事自诉案件立案时间是多长

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完成自诉案件的审查。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知人。自诉一般以书面形式进行,即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但是,如果自诉人真的很难写出自诉书,他可以口头告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应当作出告知记录,并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后,应当签字或者盖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刑事 自诉案件 人民法院接到 起诉状 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应予受理的,应在15日内 立案 认为不应受理的,应在15日内通知原告,并说明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要认真进行审查,对符合本规定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自诉人坚持告诉的,人民法院应当 裁定驳回起诉 。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久

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的《裁定书》,交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审批后,将不立案的《裁定书》送达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提出上诉。上级法院应当认真审查,并将审理结果制作成《裁定书》送达报案人,控告人或者举报的单位。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人。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二)缺乏罪证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被告人死亡的(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久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公诉案件和被告人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审理期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

2、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期限为6个月3、简易程序审理,审理期限为20日。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八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普通程序审理:(一)被告人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的(二)被告人可能不负刑事责任的(三)被告人当庭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四)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五)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情形。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刑事自诉案件多久立案

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 刑事自诉案件 ,人民法院应该在受理案件3天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立案的要通知起诉人。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 立案通知书 ,并送达控告人。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以及他们的 诉讼代理人 在法定的 起诉时效期限 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 刑事自诉状 。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作出告诉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

刑事自诉案件有期限吗

有,按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 申诉 人在 刑罚 执行完毕后两年内可提出的申诉。刑事 自诉案件 不服 一审 判决,提起上诉时,法院进行 二审 是有时间限制的,法院在有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审判结果。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不管是 公诉 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都有明确的 审理期限 规定。按照我国的 刑事诉讼法 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 羁押 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1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1个半月。有法定延长情形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1个月。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 立案 后6个月内宣判。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刑事自诉案件法院不立案多久知道结果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一般在十五日之内就要决定是否可以立案,对于不予进行立案的一般就需要在十五日之内通知当事人,并且还要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果自诉人坚持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一、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久?

1、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2、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二、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长时间

对上列八项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于其中证据不足、可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综合上面所说的,刑事中的自诉案件就是由自诉人亲自到法院进行起诉,但对于执法人员在收到自诉的案件时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之内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受理,对于案件要受理的就应该要尽快的审理,而对于不予受理的需要及时的通知自诉人。

自诉案件立案到开庭多长时间

1.这个要看实际情况,正常情况下一个月左右时间,刑事自诉审限不超过六个月。 2.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被告人被羁押后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3.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应当在期满七日以前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 4.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六个月内宣判。 5.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温馨提示:
本文【刑事自诉立案期限是多长时间】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