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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上发的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发布时间:2023-01-31 03:26:34

微信上发的借条符合下列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应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借条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书面和其他法定形式,借条也是合同的一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微信上发的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微信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微信借条,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但是需要提供借条原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微信上写的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有的,如果微信上的 借条 具有是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则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想要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还需要提交其他 证据 加以辅助,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或者取款凭证、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的凭证等。 《 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微信欠条受法律保护吗

微信欠条受法律保护。微信上的借条本身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想要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还需要提交其他证据加以辅助。而微信上的借条是属于电子数据,也是证据种类之一,但同时,要用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民事法律关系的存在,必须具备相关条件,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同时,欲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应尽量辅以其他证据加以辅助,比如银行的转账回单或者取款凭证、支付宝或者微信转账的凭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微信上发的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微信最近上线了一个“借条功能”,主要用于管理各种收据、双方签订租房合同等,那么微信电子借条在法律上有效吗?

本期视频是由iPhone 12手机、iOS14.6系统、微信8.0.7版本录制的。

微信借条其实就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属于电子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因此,微信借条是受法律保护的。虽然收据具有法律效力,但记录的信息有限,建议配合银行或微信支付转账使用,或者使用更规范的合同文本。

微信借条法律上生效吗

现如今大家普遍都使用智能手机,移动支付也越来越方便了,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会选择通过支付宝、微信来转账。发生纠纷时,微信转账记录能否作为有效证据来使用?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证据,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其证明力不同。主要看聊天记录中是否包含有利信息?1、有明确的借钱信息,借贷关系一目了然。如果聊天记录中,不仅包括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还包括双方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借贷关系的存在,那毫无疑问,这时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是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证据。

2、没有有利信息,借贷事实无法确定。在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提到双方的借贷关系,更甚至只有一个微信转账记录,那这时的转账记录的证明力就非常薄弱了。此时法官也无法确认,是否是由于借贷关系才发生的转账行为,或许是由于其他原因?这种情况即使有微信转账记录也是无法来让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提醒大家:在仅有转账记录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通过打电话时的手机录音等方式先确认双方借贷关系,起诉后再提供转账记录来证明,也是可以拿回借款。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六条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微信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微信打的欠条,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欠条内容规范、齐全一样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微信上发来的借条有没有法律效果

1、微信的聊天内容也是证据的一种,属于电子辅助证据。

2、证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符合证据的规则要求,看其是否能证明要主张的。

微信上发的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微信上借条照片仅只能说明有借条存在不能作为借款的证据。所以要及时向借款人拿到借条才受法律保护的。

扩展资料:

相关案例:

2014年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并于当日起实施。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电子邮件、短信、微博客、网聊记录等电子数据形式可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

2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了一起“微信借条”案,对微信证据效力作出了判定。

张某是原告深圳牛樟芝制药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告李某是被告樟芝(上海)投资中心的法定代表人。2014年7月10日,原告向樟芝(上海)投资中心汇款人民币5万元,并在客户回单用途摘要一栏写上“借款”字样。

“借款后,两被告于7月11日写了一张借条,然后通过微信拍照的方式发给了原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庭审中,原告律师当庭出示手机微信照片,证明被告向原告借款的事实。

原告所称的“微信借条照片”,载有“樟芝(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向深圳牛樟芝制药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5万元”字样,借款人处有两被告印章。“借条”除日期外其余内容均为打印。

两被告则坚持认为,原告和被告樟芝(上海)投资中心不存在借款关系,原告系被告投资中心的合伙人,因各合伙人出资款均未到位,故原告出资5万元以保证被告樟芝投资中心正常运营。5万元不是借款,不应当返还。

对于客户回单,被告反驳道:“用途摘要是原告自行填写,是原告自己的意思表示。”至于微信照片,被告则对其真实性有异议。

原告则主张:“原告已经认缴了资本,只是没有出资。双方并没有就垫付费用进行过约定,原告也没有介入日常运营管理。被告将借款和公司设立资本混为一谈,没有事实依据。”

为证明“微信借条”的真实性,原告欲对微信进行公证,后因公证机关无法对真实性进行证明,故未能提供公证材料。

针对原、被告对5万元微信借条真实性的争议,主审法官冯静审理后认为,原告未能充分证明微信照片中的借条真实存在,也未能证明系争微信照片为被告方所发,故对微信借条的真实性,法院无法采信。

不过,被告在庭审中明确,5万元款项为原告的垫付款,待今后各出资人出资到位后再归还原告或者双方协议转为出资。同时,结合原告向被告樟芝投资中心汇款用途明确记明为“借款”等情况,法院依法认定涉案5万元系原、被告之间的借款。而鉴于原、被告未约定还款时间,故原告可依法随时向被告方主张还款。

此外,被告李某虽然是被告樟芝(上海)投资中心的法定代表人,但5万元并非其个人借款,故被告李某不是适格被告。

综上,法院依法判定被告樟芝(上海)投资中心归还原告借款人民币5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上海宣判“微信借条”案 公证机关无法证明真实性

微信借条有法律效力吗?

您所说的微信借条是指通过微信的方式将借条拍照发给对方或直接在微信聊天中书写借条内容后发给对方吗。这两种方式都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过在操作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需要明确出具借条的人和微信号的人是同一个人,所使用的微信号是出具借条的人本人注册,其主体身份是能够清楚明确的。因为如果出具借条的人与微信号的这个人不是通一个人,则会有争议,而且如果微信号不是出具借条的人的,则实际借款人(债务人)可能不会认可欠条这一事实。

2、需要注意的是借条的内容,借条的内容一定要清楚明确,一定要包含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借款的金额(建议大写)、现金还是转账、出借人的姓名等信息都写明确,并且在末尾处要写明出具借条的时间,内容一定不要有任何歧义。

3、最好让出具借条的人将书写借条的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写完借条后再手持借条及身份证一并拍照,然后将出具借条的录音录像及手持借条所拍的照片一并发给出借人。

4、对于借条,一定要注意诉讼时效,现行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在借条中明确了还款期限,则应在还款期限届满后3年内向借款人主张权利;如果借条中没有明确还款期限,则应在出借人首次主张还款后的3年内主张权利。因为如果出借人未在诉讼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在庭审中若借款人以诉讼时效进行抗辩,出借人则会丧失胜诉权,最终败诉,对方则可以不再还钱。因此出借人一定要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主张权利,主张权利的方式包含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出具还款计划等,对于对方出具的还款计划等证据材料一定要保存好,务必保存好。

微信里开通了“借条”功能,微信借条具备法律效益吗?

微信借条具备法律效益

用户在微信打开“腾讯电子签”小程序,可以看到“小借条”标签,选择“前往创建”即可使用“个人借条模版”创建借条。小借条分为“借给我”和“我借出”,在小借条中双方需要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选择借款金额、事由和借款期,并约定还款方式。小借条还具备“还款提醒”功能,还款日当天,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借款人还款。电子借条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具备完全的法律效力。

为什么要在微信里面上线借条这个功能?

微信现在是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使用的通讯工具,在微信上面有很多的人都会进行一些钱财方面的交往,而在微信上面进行转账的时候,虽然可以进行备注,但是如果发生了什么意外情况的话,在法庭上面这种的转账记录是没有办法完全证实这笔转账是因为借款发起的,因为转账的时候只要转账的一方来写备注就可以了。而借条这个功能需要两方共同确认才能成立,所以说推出这种功能之后,能够方便这种在微信上面进行借钱的用户。

使用借条功能的用户多嘛?

我觉得是会有很多的,之前没有微信的时候大家可能都会使用一个纸条来写上欠多少钱,现在有了微信之后就可以使用电子的工具了,并且这个借条会一直保存在微信的服务器里面,不会丢失,而且具有法律效益,比之前立字据来说要方便很多。而且不光是被借钱的一方会愿意使用,借钱的一方也愿意使用,因为有时候借钱太多了,可能会忘记,借条的还款提醒功能就非常的实用,可以避免自己遗忘。所以我觉得使用的人数应该会蛮多的。

微信聊天记录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微信打的欠条,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欠条内容规范、齐全一样受法律保护。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微信上发的借条有法律效应吗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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