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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与借贷行为如何区分

发布时间:2023-01-31 03:29:32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区分的关键就是行为人在获取款项时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诈骗行为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他人基于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导致财产损失,行为人获得财产的情形。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四条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如何区分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和借钱的区别

法律分析:(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怎么区别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罪

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出借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民间借贷纠纷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而诈骗罪属于刑法的一个罪名,当事人触犯诈骗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区分行为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还是诈骗罪,主要看获得款项的当事人是否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体来讲:

1、民间借贷纠纷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多是基于朋友、熟人、亲友相互信任关系建立起来的诈骗罪的双方当事人一般相识不久,交往不深。

2、民间借贷纠纷借款人一般是在急需用钱时才会向他人借款而诈骗罪当事人的行为是虚构事实或者用高利息骗取他人欠款。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如何区分

3、民间借贷纠纷的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一般是由于确实没有能力还款,资金周转出现了问题诈骗罪的当事人目的为诈骗财物,没有想要还款的意思,因此多表现为携款潜逃或者大肆挥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请问民间借贷与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民间借贷 与 诈骗罪 的区别如下。 所谓 集资诈骗罪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的方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而民间借贷行为是一种融资方式,它与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集资行为存在着明显区别,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的性质不同。正常的民间借贷行为是沟通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方和闲散资金拥有方的桥梁,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支持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补充和维护了社会经济的积极发展,是应当受到正确引导和法律保护的;而非法集资行为往往超越了合理可控的限度,甚至筹资不以生产经营为目的,而是用于个人挥霍,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冲击正常的金融体系,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破坏金融秩序的稳定,因而不仅不受法律保护,还应受到法律制裁。

2、借贷的目的不同。民间借贷主要是出于生活需要伙食生产经营上的需求而进行的短期借贷行为;而非法集资是以违反法律 法规 的形式,大多以高额利润为诱饵,通过不断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前期本息而进行的一种资本的运作,缺乏实际的资本运营利润的支撑。

3、借款的针对对象不同。民间借贷主要以“一对一”的借款模式为主,行为指向特定的对象。即使存在同一个借款人向多数人借款的情况下,每一笔借款也都是独立存在的。且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一般具有比较稳定或密切的社会关系,彼此的任职成苏和信任度相对较高。而非法集资的集资对象是社会公众,指向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行为人或者面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吸收存款的公告,或通过中间人等其他方式使社会不特定对象知道其吸收存款的消息。因为涉及人数众多,而信息又不对等,一旦资金链发生断裂,造成的社会恐慌是巨大的。

如何区分诈骗和民间借贷

1.审查行为人借款的用途是否具有非法性。行为人对于借款用途的非法性是判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重要依据。当然,也有少部分行为人在用于非法目的后按时归还的,但审判实践中多见之于获取了非法利益或暴利

2.审查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实施了诈骗手段。 以借款方式形成的诈骗罪中的诈骗行为与民间借款纠纷中的借款未还行为,都包含有一定的欺骗成分,但诈骗罪的欺诈行为对于行为人的借款不还的非法占有目的起着决定性的、根本性的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借款诈骗罪和民间借贷的区别是什么

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纠纷,诈骗罪与非罪之间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行为人主观上的心理活动,具有一定的隐蔽性。考察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只能从行为人实施的具体客观行为事实方面进行综合判断。具体到个案,应当根据行为人与贷款人的相互关系、借款的原因、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及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多方面综合考虑,按照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各种主客观因素进行整体判断。

行为人与贷款人的相互关系。一般的民间借贷关系发生在熟人之间,借贷双方彼此相互信任,双方基于友好、互助和信任而借贷。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多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取得对方的信任,双方的“友好”和“信任”蒙上了一层面纱,是行为人为达到骗财的目的,用尽苦心地刻意培养起来的,撕开虚伪的面纱,什么也没有。

诈骗罪与借贷行为如何区分

借款的原因和数额。民间借贷关系中的借款人多是因为确实遇到生产、生活方面的客观困难,无奈之下才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少。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以虚假的理由或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被害人的“借款”,借款的数额相对较大,当然,也不排除一些诈骗惯犯经常骗些小钱。

借款的诚信度。一般来讲,借贷关系中,借款人在借款时不会欺骗、欺诈贷款人,即使有,也是将困难A说成更为严重的困难B,博取贷款人的同情,以便获得借款,但毕竟有客观存在的困难。而诈骗犯罪中,行为人事先有计谋,以莫须有的困难或事实为借口,有计划地实施欺诈行为,或以高利息为诱惑,以达到骗取钱财目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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