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刑规定是,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携带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根据法律规定,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判刑是:行为人构成该罪,情节严重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该罪主要是指行为人携带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 ,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只有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携带数量很少,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则不宜认为构成本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 非法携带枪支 、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判刑依据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行为人构成此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法院的判罚规则:构成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法院应当依法判处行为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罚。本罪是情节犯,需要行为人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标准才能构成本罪的既遂,处以相应的刑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携带弹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处罚规定为行为人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构成犯罪既遂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该罪要求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既遂的量刑为: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只有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对于情节显著轻微,携带数量很少,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则不宜认为构成本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构成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判刑: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拘役最长为六个月,管制最长为两年。构成本罪必须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并且要危及公共安全,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了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是危险犯,只要出现危及公共安全的危险就构成既遂。如果行为人非法携带上述物品数量很小,行为人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能马上、主动交出的,可不予追究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新刑法对非法携带弹药危及公共安全罪的判刑标准为:犯此罪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本罪危害的是不特定人和物,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的管理办法。
《刑法》第一百三十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