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传销的特点有:罪犯身份复杂;欺诈性并不明显;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调查取证难;法定其他特征。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违法活动的特征有:
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商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传销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1、“电子商务”式。传销组织、领导者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网点加盟”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
2、“免费获利”式。传销组织、领导者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大,引起不少人加入传销骗局。
3、“网上创业”式。传销组织、领导者以创业投资为由头,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投资”“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为诱饵,抓住部分人群渴望成功、梦想一夜暴富的心理,引诱人们加入,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4、“免费旅游”式。传销组织、领导者打着“旅游直销”“免费旅游”等旗号,以“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等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从事网络传销。
对于传销活动的“新变种”,无论传销组织怎么“变脸”,只需要看三个特征:
一、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
二、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形成层级网络;
三、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数量或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奖金,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商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只要符合这三个特征,就肯定是传销。
误入传销组织该怎么办?
发现误入传销组织,要注意收集该传销活动的具体运作情况,如传销方式、宣传材料,保存汇款账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上线骨干人员的姓名、住所、电话,机构网址、账号密码以及涉传网页的截屏等相关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
如果被忽悠到了外地,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先设法逃脱或者拨打110请求解救。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并及时向当地工商、公安机关举报。
非法传销活动有以下特点:
1、组织严密、行动诡秘。
2、杀熟:以找工作、合伙做生意、外出旅游、网友会面等为借口,诱骗亲戚、朋友、同乡、同事、同学到异地参与传销。
3、编造暴富神话:利用一套貌似科学合理的奖金分配制度的歪理邪说理论,鼓吹迅速暴富,鼓动人员加入。
传销的六大特点包括:主体和标的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传播范围广、发展速度快;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依托信息化、操作扁平化;异地托管服务器数据、监控打击取证难度大;复合化趋势增强,与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相互交织等特点。
具体内容
主体和标的的虚拟性、行为跨地域性
传销组织借助网络,不再需要面对面地发展下线,传销活动主体从有形隐为“无形”(人员之间可能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标的也从传统商品变为网上的“产品”甚至是某个虚构概念,传销行为更是借助网络的互通优势不再受地域限制。
传播范围广、发展速度快
从近期查办的网络传销案件看,传销组织利用网络可以在短期内(一年甚至几个月或者更短时间内)发展大量下线人员,聚集数额庞大的会员资金,参与人员遍布各地。
隐蔽性强、欺骗性大
与传统线下传销相比,网络传销活动摆脱了面对面沟通的束缚,更具隐蔽性和欺骗性,给执法机关及时发现、研判和查处打击制造障碍。
依托信息化、操作扁平化
传销分子借助网络平台,套用编写的传销制度模式软件,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以完成传销的组织架构、制度设置、人员排序和收款、转账等环节,并利用网络平台压减人员层级来规避刑事制裁。
异地托管服务器数据、监控打击取证难度大
传销组织为逃避打击,往往在异地租用服务器存放传销数据,有的甚至把服务器托管在境外,给监控、取证、打击工作带来困难。
复合化趋势增强,与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相互交织
现在很多网络传销活动只是把传销作为手段,本质是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同时伴生着非法拘禁、传授犯罪方法、伪造政府公文等其它违法犯罪行为。
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获得财富的违法行为。
非法传销的鉴别方法
1、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或者以购买商品等方式变相缴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2、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经营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直销和传销的区别
1、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和直销企业通常会以销售产品为导向,其整个销售过程始终将把产品销售给消费者放在第一位。
而传销活动则不一样,传销商和传销企业在开展传销活动的过程中,通常会以销售投资机会和其他机会为导向。
2、在直销活动中,直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没有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购买与高额入门费价格等量的产品。
而在传销活动中,传销商在获取从业资格时,一般会被要求交纳高额入门费或者购买与高额入门费等价的产品。
3、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所销售的产品通常会有比较公正的价格体系,这种价格体系是经过物价部门专门批准的,其体现出销售过程中的公正性。
而传销活动中从业人员本身所贩卖的就是一种投资行为。
4、在直销活动中,直销从业人员的主要收入来源有两个方面。
一是直销从业人员自己销售产品所得到的销售佣金。
二是企业根据直销从业人员的市场拓展情况和营销组织的建设情况所给予的管理奖金。
而传销活动中,传销从业人员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其拓展营销组织(发展下线传销从业人员)时所收取的高额入门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传销
什么是非法传销?
“世界直销联盟”在很早以前就对假借正当多层次直销名目进行商业诈骗的“非法传销”的定义和行为做出了说明和其辨别特征。由于中国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的正当多层次直销的法律和法规,所以,中国对非法传销并没有明确下定义,只是讲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我们可以肯定地讲,中国政府要打击的“传销和变相传销”就是世界直销联盟讲的“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这个“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就是“非法传销”,就是台湾、香港俗称的“老鼠会”。笔者根据近5年在直销业的亲身经历及艰苦卓绝地实践、探索和思考,对中国的“非法传销”给出一个参考定义及其特征来与读者共同探讨:
“非法传销”是以几何倍增法来进行人推荐人的方式,利用正当多层次直销为幌子,并让或诱惑加入者交纳高额费用或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然后从加入者交纳的高额费用(或者从加入者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的货币)中或加入人群的总费用中抽取一定比例的奖金(或者佣金或者利润等)返还给非法传销员(商)的一种商业经济诈骗行为。
“非法传销”有三大显著特征:
第一个特征:囤货诈钱
非法传销人员为了迅速致富!往往强迫,诱导被推荐(介绍)者买一大批“货”(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或某某<现金>卡,或变相称资料费),其目的是为了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如奖金等)。
第二个特征:挂羊头卖狗肉
非法传销公司或者非法传销人员,往往打着合法培训会议的旗号,用“挂羊头”的方式来卖“狗肉”。它们利用人性的弱点,利用人们想暴富的心理,极力宣扬“迅速致富”的人生道理,为了达到让新人尽快加入的目的,非法传销公司或者非法传销人员往往会自己或者用被推荐(介绍)者“成功”(赚到很多钱)以后,其赚钱中或后过分或炮制的亲身感受、利用长时间有节奏的掌声和口号,甚至用现代声光电多媒体等技术手段来“故意”营造一种超出“常识”范围的,让人激动的等等场情或场面,其最终目的还是想让人们敢快加入而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如奖金)。
第三个特征:交纳高额入门费
非法传销公司和非法传销人员的“收入”不是来源于把产品/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而计提的合法收入,而是来源于加入者缴纳的各种“高额费用”,所以,为了诈取高额利润,它们就必须要收取加入者的高额费用或强迫其认购上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货物。这是它的“核心”!为了这个“核心”所做的一切包装都是一个“幌子”。因而,你会发现,有的或者非法传销人员传销公司会讲,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公司产品又世界第一,5000块钱不贵,不仅吃了身体好,还能赚钱,多好的事情,买吧!还有的非法传销人员和非法传销公司打着连锁经营等名目繁多的时髦旗号,巧妙应用《孙子兵法》中所讲的兵不厌诈的战略战术,告诉你:要是办一个连锁经营等等的公司至少也得3~5万吧,而这家公司才3000多块,多便宜而且风险又小,又包你赚等等让人心动的计划让你眼花缭乱,其最终目的还是想让人们敢快加入交钱或购物,从非法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收入。
非法传销要么是具备以上其中的一个特征或者二个特征,要么是三个特征同时具备。也就是讲,你只要认准这3点并把它卡死,非法传销就失去了它生存的土壤和空间,不攻自破! 关于非法传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在本质区别,如果读者感兴趣,可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观阅“直销内幕大揭迷”金为忠良系列文章,这里由于不是本文探讨的主题,因而不再赘述。
综合上述:我们对直复营销、正当多层次直销、非法传销之间的本质区别作一个总结:
它们都属于“无店铺销售”(至于正当多层次直销在中国已经表现出了有店铺销售的特征而与“世界直销联盟”对多层次直销的定义相违背,这里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畴。同样如果读者感兴趣,可在《中国营销传播网》上观阅“直销内幕大揭迷”金为忠良系列文章,因而也不再赘述),但是,直复营销与正当多层次直销的本质区别在于:“在完成商品销售或者服务时,是否是销售人员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与非法传销的本质区别在于:“在完成商品销售时,是否是通过人推荐人的方式并且是向被推荐者收取高额入门费或购买及变相购买其相当货物”。
用以上这个本质特征去判定一种经营模式是不是直复营销是很简单的事情,第一,你要看消费者与公司商品接触的“桥梁”是“销售人员”还是“媒体”?如果是“媒体”那么就不会存在销售人员在进行商品销售时要与消费者进行“面对面”或者“一对一”的促销说明;第二,如果这种经营模式属于“无店铺销售”范畴,那么它就是直复营销。
如果是消费者与公司商品接触的“桥梁”是“销售人员”,那么就存在二种可能性:要么是正当多层次直销;要么是非法传销(即“金字塔式或类似的销售法”或“老鼠会”)。如何去区分呢?这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不是“是否存在推荐和被推荐而行成的上和下的关系”,不是“是否存在开会和不开会”,甚至都不是“奖金分配制度”。国家工商管理局对如何判别非法传销讲述了9条标准,不用讲凡是符合这9条标准的就是非法传销,这一点无可置疑。其实“这9条标准”它的核心特征就是“3点”,就是我们上述讲到的:
1、)、囤货诈钱;
2、)、挂羊头卖狗肉;
3、)、交纳高额入门费。就是说,它只要存在“这3点”,300%就是非法传销!但是,提请读者注意:
(1)、非法传销不是非要“这3点”同时具备才叫非法传销,它只要具备“这3点”中的任何一点就当属非法传销无疑;
(2)、正当多层次直销中也可能存在“非法传销“!
第一个问题:什么是传销?传销是以事业为导向,以发展下线为手段,诈取暴利为目的的非法商业活动,就是传销。第二个问题:传销有什么特点?目前,传销组织普遍运用的模式:
1.异地运作模式(大锅饭、集体宿舍、串体系等)。(不包括: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电话卡、软件等传销组织,这类传销组织多在网上开发客户,也出现一些本地化运作模式)2.加盟费多以:2800.2900.3800.3900.4200金额不等(目前,远程教育,电子商务,电话卡等,也出现上百元的加盟费,而以政府工程、原始股票等为诱饵的非法传销组织的加盟费也高到6万或7万每单)3.制度多以五级三阶制(或称为等腰梯形)、双轨制度等为主。
4.普遍宣扬所谓的“三商法” 第三个问题:直销与传销的区别?1、正规的直销公司必须在公司所在地(中国大陆范围)的工商局注册,并且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和2000万的保证金。而非法传销组织则是不存在公司,或者是打着其他合法公司的旗号,从事非法传销活动,当然了,也有一些传销公司为了增加它的信誉度问题,也出现在当地的公司注册一家小的传统公司,或者虚构注册公司。
2.产品:正规的直销公司产品属于多元化的,并且,大多数产品都属于其公司自己研发生产的,而只有少部分属于代理,或不代理其他公司产品。传销组织的产品,一般情况下比较单一,而且大多数产品都属于三无产品。也有很多非法传销组织会假借其他知名公司的产品(但,其产品属于假冒伪劣产品),近年来出现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传销产品,比如:远程教育、集资、政府工程、网上店铺、原始股票等等3、教育系统正规的直销公司有完善的教育系统,以及教育专家讲师团队等而传销组织,则只有团队成员组织的培训。
4.正规的直销公司的直销员必须在所从事直销活动的省市,有自己的服务网点(公司办事处、分公司或专卖店),而传销组织则没有。
5.有无完善的退货和换货系统。以上是辨别直销与传销的方法,希望能够帮助您!如果您准备从事直销行业,建议您选择一家适合自己运作的直销公司,这样会增加成功的几率,也会更容易操作市场。还有什么问题不明白的,咱们继续交流!倡导绿色直销、倡导理性直销、倡导和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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