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不应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2、转让申请提交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受理通知书》;同时按照转让商标在商标局记录的注册人地址给注册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的注册人除外)抄送一份《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给受让人发出《不予受理通知书》。
3、如果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给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直接办理的,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要求申请人限期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
4、转让申请核准后,直接办理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受让人转让证明,经代理的,发送给代理组织。对于注册商标,将该商标的转让事宜刊登公告。证明上的落款日期为公告之日,受让人自该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5、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的,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通知书》或《不予核准通知书》。
6、转让申请书中的受让人为多个人共有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证明仅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申请补发。
7、如果是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所有书件都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8、申请书的类别应按照《商标注册证》核定的国际分类类别填写。
商标转让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商标转让涉及到转让人和受让人双方,因此双方必须共同到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缺一不可。虽然转让协议或者转让合同并不是转让过程中的必需文件,但仍需给予高度重视。相当一部分的商标转让都会签订转让协议或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 正确理解商标转让的生效时间
商标转让生效的时间是商标局核准公告的时间,而不是一般人所理解的合同签署的时间或是其他时间。因此,因继承、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发生移转的,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当事人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现实中,有一部分相关权利人由于不知道或不理解此项规定导致一系列的麻烦。
3、 未注册商标与注册商标都可以转让或转移
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4、注意转让时商标的状态
首先需要注意尚未核准注册的商标,因为处于审核过程中的商标权利并不稳定,有相当的可能性被驳回。受让人有可能花了不少钱买回一个被驳回的死商标。而已经注册的商标,虽然不存在被官方驳回的风险,但存在其他风险。比如,商标注册满三年但未进行市场使用可能导致被其他人提出撤销的风险。或者,该商标可能已经办理了质押手续,不能在质押解除之前进行转让等等。因此,转让前一定要确认该商标的状态,防范各种风险。
5、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转让注册商标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转让的结果不应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
6、注意及时正确回应补正通知书
商标局在审核转让申请时,如认为有需要补正的事项,就会给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申请人直接办理的,补正通知将邮寄给申请人,而经代理机构办理的,补正通知发送给代理机构。不论如何,申请人都必须在补正通知书中要求的期限内补证。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对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不予核准。简而言之,转让就失败了。
希望回答能帮到您!
1、近似商标一并转让。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2、需提交公证书。商标转让申请一般会要求提交商标转让人同意转让商标声明书的公证书原件。在商标转让过程中,如果未提交商标转让公证书原件,商标局会给申请人一次补正的机会,如果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则转让申请会被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
3、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是否与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一致。转让人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名称和地址,与被转让商标注册证上的名称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必须办理变更手续。若到期未补正或者不按照要求补正,将会对转让不予核准或者视为放弃。
4、防止转让人重复转让注册商标。受让人不能只是听信转让人的说辞和提供的商标注册证书,必须调查转让人是否为商标注册人,转让人名称与商标局档案记录的申请人名义是否相符。由于商标局审查商标转让申请的周期已经延长到6至12个月,因此单从商标局的《中国商标网》还难以获得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根据 商标 局的规定,企业想要获取他人的商标使用权目前只有两种方式,一种是 商标许可 ,另外一种就是 商标转让 。商标许可只是能够获得商标使用权,并不是直接拥有了商标所有权,而商标转让则是企业能够获得商标专用权。 很多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时,都会询问商标转让是永久转让吗?商标转让是否存在着一定的时间限制?商标转让其实就是转让了商标所有权,在进行商标转让之后,商标收人就可以永久获得商标专用权。但是我们也知道商标是存在着一定的有效期限的,在商标有效期限之后,如果商标所有人不进行 商标续展 的话,那么商标局将有权收回该商标的所有权。所以虽然商标转让时永久转让,但是企业也需要了解商标的有效期限,从而保证企业能够永久使用商标,保证商标对于企业的发展。 既然企业转让商标是永久转让,但是商标转让也不是就一定能够成功的,那么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END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转让商标是否存在近似商标: 因为如果存在近似的商标的话,很可能对企业以后的发展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所以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时,需要对其相同或者近似商标需要一起转让,以防止企业在日后的发展中可能造成的 商标侵权 或者假冒的出现; 转让商标是否是联合商标: 因为联合商标的特性,在使用联合商标时,需要一起联合使用才能区分近似商标,从而显示商标显著性。但是如果在进行商标转让时,未将联合商标全部转让的话,那么联合商标所具有的商标显著将会失效,会直接导致联合商标的作用无法得到体现; 3 转让商标的商标专用权是否稳定: 因为根据《 商标法 》中的规定,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 注册商标 将会被注销,这些特定情况也是可能会导致商标失效的原因所在,如果商标失效,那么会直接导致商标转让失败,从而会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一些不可估量的损失,所以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时,需要检查转让商标是否存在着一定的隐患; 相信大家对于商标转让是否为永久转让的问题已经有一定的了解了,除了这个之外,企业在进行商标转让时也需要注意规避商标转让中可能出现的细节,不然很可能导致商标转让失败,从而导致企业的发展受阻。
1、商标专利权人或商标注册人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近似商标要一并转让。
这个对于受让方来说相当重要。而且商标法规定,如果商标专利权人不同时办理同一商标的近似商标转让,会被视为放弃。为何要连近似商标一同转让?主要还是为了避免人为制造近似商标纠纷,商标权利属于专利,不能共享的,想一下,如果别人转让了该近似商标,现在你们到底谁才是商标的专利权人?出现了纠纷要怎么判?
2、转让的商标必须是有效商标。
这个是重点哦。如果你是受让方,一定在此前先查下该商标是否还在有效期内,国内的注册商标有效期一般是10年。但是还有一种情况,当一个注册商标3年未被使用时,会被撤销注册商标。一般对方转让商标都是公司注销之后留存的,那么该商标至公司注销之后就没有再使用了,所以如果不注意,该商标可能过了三年,此时,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
3、被质押或被法院查封的商标。
这个是一些不合规的商标转让网站会出现的情况。比如,一家公司非法经营,结果被法院宣布破产,其他各类资产会被法院强制没收或查封,此时的商标是没办法转让的,请各位老板擦亮双眼。
1、将 注册商标 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 商标 局或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 代理 机构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注册商标的, 商标注册 人对其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上并没有商标过户这一说法,规范的说法是商标转让。那么下面,就由我给大家讲解一下,商标转让的流程吧!
商标转让的定义
商标转让:指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照法定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到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形式
在我国,常见的商标转让形式有:
①合同转让:最常见的商标转让方式,双方通过签订合同,并提交到商标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商标转让成功。
②继受转让:指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③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流程:
①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②商标持有人办理商标公证,一般在3-5个工作日完成,获取《商标申明公证书》。
③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报送商标局,然后缴纳转让规费(一般是1000元)。
④商标局1-2个月左右下发受理书,并开始进行审查。
⑤商标局受理后5-8个月左右刊登公告并向双方下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商标转让注意事项
①双方签订好合同后,还需要提交商标局审查!只有审查通过,商标转让合同才受法律保护!
②不要轻信他人的商标证书,商标注册证书可以伪造,也可能是他人的商标注册证书,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需要检查好商标的各项信息,如有怀疑,委托商标代理机构最安全!
③如果商标转出人还有近似商标,应该一并转让,如果没有一并转让,会影响到商标转让的成功率。
④若是自然人商标转让,如果字迹不符合,那么转让失败!
⑤企业商标转让,如果商标注册文件上的盖章与商标转让合同的盖章不符合,商标转让也会失败
特别提示
【法律分析】:注册商标转让的步骤为:
1、需要核实转让方的有关商标的详细信息一般双发只有签订了转让合同才可以完成商标的转让,受让方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咨询查询该商标是否存在问题,一般可以去中国商标网进行查看。
2.转、受双方签订商标转让的合同在商标正式转让之前,商标受让人和转让人需要共同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合同中应该注明转让商标的详细信息及转让商标的相关费用,及转让合同的生效日期,并需要双方签字且盖章。
3.有关商标转让材料的提交转受双方在完成转让合同之后,受让人和转让人必须要向商标局提交申请转让商标信息以及证明文件、转让申请书、受让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4.代商标局的审核商标局一般会在收到转让人和受让人的申请之后的6到8月内,对双方下发核准商标转让的证明,一般证明标明的时间就是商标转让生效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是用来区别一个经营者的品牌或服务和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服务的标记。我国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如果是驰名商标,将会获得跨类别的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
1、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收到《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就可以使用了。
所以, 总的来说,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然后为您解答商标转让具体怎么操作的问题。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需要经过下列流程和提供相关的材料:
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就是营业执照,需要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同时也跟您说明下商标变更的相关情况
商标法中关于信息变更有如下的几条规定:
第十七条 申请人变更其名义、地址、代理人,或者删减指定的商品的,应向商标局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四条 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四十四条 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一)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二)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
(三)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地址变更但未提交变更手续,如果商标注册已满三年,可能还会被他人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由于地址变化了,万一收不到有关通知而未能提供使用证据,则有非常大的可能会被撤销掉。)
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商标局,国家商标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商标转让与商标许可的区别
1、注册商标转让实质上是商标权主体的变更而使用许可实质上是商标使用主体的扩展。
2、在转让中转让人不再享有商标权,不负有监督受让人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而在使用许可中许可人继续拥有商标权,负有监督被许可人使用该商标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义务。
3、注册商标的转让要向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申请核准而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只需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报当地工商机关备案。
4、在转让行为中,受让方要符合法定条件在许可行为中,对被许可人的条件要求相对要宽。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
其中要具备以下的条件: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三、商标转让所需文件有哪些?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