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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投案的行为应符合的情况有什么

发布时间:2023-02-04 08:22:05

自动投案的行为应符合的情况有:自动投案必须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自动投案行为是犯罪分子的意志所决定的。必须是向司法机关或者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行为。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待犯罪事实。

自动投案的行为应符合的情况有什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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