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为他人经营怎样才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为他人经营怎样才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发布时间:2023-02-04 08:51:17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会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犯此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经营怎样才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

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温馨提示:
本文【为他人经营怎样才能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