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司法考试 死刑犯执行死刑程序是怎样的

死刑犯执行死刑程序是怎样的

发布时间:2023-01-14 18:21:17

在刑法规定中,死刑是刑罚中最为严重的一种处罚方式,因此对于判处以及执行死刑等程序都是十分严格的,首要条件就是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那死刑犯执行死刑程序是怎样的?针对这个问题下面醉学网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死刑犯执行死刑程序是怎样的

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

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1、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2、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3、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

(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属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

(2)通知罪犯家属在期限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

(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1、枪毙,即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行刑时死刑犯采取跪姿,行刑人员用步枪从死刑犯脑后打一枪,如果一枪打偏了,再补一枪,直至犯人死亡,经过法医确认,犯人已死,然后由法医上前将犯人的有重要价值且完好的器官割下,送往医院,做器官移植用。尸体就近火化,不通知家属领回尸体。

2、注射,这是近来使用较多的死刑执行方法,行刑时犯人被绑在椅子上,由法医向犯人的手臂静脉注射药剂(一般顺序为麻醉剂、肌肉松弛剂和心跳阻滞剂),犯人一般在几分钟内因心跳停止而死亡。经法医确认,通知家属领回尸体,自行火化。由法院决定的。犯人只能申请,至于决定权在法院。其他没有条件的中院,无论罪犯申不申请都是执行枪决。所以最主要的还是看原判中院有否能力、条件执行注射。

死刑是怎样执行的

死刑执行的程序是: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2、人民法院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3、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

4、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5、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写成笔录,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6、通知罪犯家属。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八条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刑判决到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死刑 判决到执行的程序有哪些 (一)执行 死刑立即执行 判决应当遵循以下程序性规定: 1、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 死刑执行 命令。

2、原 一审 人民法院在接到由上级人民法院移交的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

死刑犯执行死刑程序是怎样的

3、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4、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 羁押 场所内执行。

5、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 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6、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7、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8、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二)死刑执行监督 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二、死刑立即执行有哪些情况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高级人民法院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依法作出裁定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应当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2、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维持死刑判决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经第 二审程序 不同意判处死刑而改判为 死缓 的,则同时为核准程序,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无需再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人民检察院不抗诉的,在上诉、抗诉期满后3日内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4、依法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案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 死刑缓期执行 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刑的判决执行程序要求是较为严格的,因为涉及生命,所以有关部门在具体的处理中,需要自己程序上的自查,从而有利于自己的事情解决,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程序的操作,是否符合实际的需求,有关的死刑处理的方式是存在差异的。

死刑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应当在7日内执行。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有以下三种例外的情况,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用书面形式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看最终是否执行死刑:

1、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交付执行死刑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临场执行死刑时,由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负责指挥执行。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但是要选择在适当范围内,适当地点张贴。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笔录应当记明执行的具体情况,包括执行死刑的时间、地点、方法、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临场监督的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负责执行人员的姓名、执行死刑的具体情况等等。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将执行死刑的情况以及所附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及时逐级报告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做好罪犯遗物、遗款清点移交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死刑执行的程序是什么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死刑时需要经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如果复核后执行死刑的,会命令下级法院执行,执行时要通知检察机关派出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二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死刑犯执行死刑程序是怎样的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温馨提示:
本文【死刑犯执行死刑程序是怎样的】由作者 刑法知识 转载提供。 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自学教育网 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或作者进行删除。
(c)2008-2025 自学教育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汕头市灵创科技有限公司
粤ICP备202424064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