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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怎么执行

发布时间:2023-01-14 18:27:36

法院在审理诉讼案件的时候会根据案件情况作出判决,并出具判决书的,这个时候当事人双方就需要履行了,因此我们是当事人的话就需要对这一方面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了。那么下面醉学网小编为你整理了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怎么执行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执行案件的前提条件:是指该案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即已通过法院诉讼进行裁判或仲裁裁决生效的法律文书。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怎么执行

1、 对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3、执行费用最终由被执行人承担。

4、先提交执行申请书,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温馨提醒:

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的第十五日无人提起上诉的,判决生效(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在判决规定的被告履行判决义务期限届满(被告不主动履行)之日起的一年内,你应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你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就丧失了求得法院给予执行的权利。

1、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

2、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

3、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规定, 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内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判前,先期公告宣判的时间和地点,传唤当事人并通知公诉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判决宣告后,应当立即送达判决书。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判决在生效之后一般先由被诉方自觉履行,如果败诉方不履行的,那么胜诉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以上便是醉学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怎么执行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醉学网的律师。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刑事判决如何执行

刑事判决如何执行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 刑罚 、 罚金 和 没收财产 及 死刑立即执行 判决的执行;

2、、监狱负责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缓期2年执行判决的执行;

3、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 缓刑 、 拘役 缓刑、 管制 、 剥夺政治权利 、 假释 、 暂予监外执行 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1年的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判决和裁定在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 下列判决和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一)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二)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的判决和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

法院判决书生效后怎么执行

法律分析:判决生效后,对方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觉履行的话,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了。申请强制执行是在一审法院申请,一般说需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判决书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如果本人不去的话,就只能委托代理人去协助办理相关手续了,委托律师的话还需要授权委托书以及律师的出庭函。要申请强制执行法律文书生效期过即可,一审判决为十五天,二审送达次日。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怎么执行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判决书生效后怎样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受理;

2、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4、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刑事案件法院判决后如何执行

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将其所确定的内容依法对诸实施,以及解决实施中出现的变更执行等诉讼问题而进行的各种活动、执行是刑事诉讼的最后一个程序。

法律分析

刑事判决后的执行程序:人民法院将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交付执行机关,以将其所确定的内容依法对诸实施。

一、执行的概念:刑事诉讼中的执行,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所确定的内容付诸实现以及处理执行过程中的变更执行等问题而依法进行的活动。

二、执行的依据:执行的依据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

(1)已过法定期限没有上诉、抗诉的判决和裁定;

(2)终审的判决和裁定;

(3)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裁定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授权核准死刑的判决和裁定;

(4)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死刑和法定刑以下处刑的判决和裁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因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的裁定。

三、执行主体:

(1)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负责无罪、免除刑罚、罚金和没收财产及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2)监狱。监狱负责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2年执行判决的执行;未成年犯管教所负责对未成年犯判决的执行。

(3)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负责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送交执行时余刑不足一年的执行。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九十八、 将第二百一十三条改为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第二款修改为:“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判决书下来了 现在怎么申请强制执行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法院受理;

2、申请复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3、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

刑事判决书生效后怎么执行

4、采取强制措施。执行法院可以通过以下强制执行的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搜查被申请执行人隐匿的财产;强制被申请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或者单据等措施;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院判决生效后怎样执行

权力人,法院判决胜诉的,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取得生效证明后,向法院申请执行。义务履行人,如接受判决的,可以主动向权利人履行义务,不服判决,是 一审 的,在收到判决的十五天内可以提起上诉。

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  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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