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子享受产假,但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法定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各地《人口与计划书条例》额外增加产假,比如山东省增加60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