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费先由原告出,如果原告胜诉则由被告承担。先由原告出是因为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应当由主张鉴定的原告承担。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