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文件包括索赔信、索赔报告、附件。索赔信是一封承包商致业主或其代表的简短信函,索赔信应当说明索赔事件、列举索赔理由、提出索赔金额与理由。索赔报告是索赔材料的正文,须陈述客观事实,合理引用合同规定,建立事实与索赔损失间的因果关系,说明索赔的合理合法性。附件则是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二条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