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新政策: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父母退休的,对于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可以加发5%的养老金,对于企业退休人员,根据相关法规增发养老金。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领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及其子女、家庭享受的相关政策不变,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并在老年人福利、养老服务等方面给予必要的优先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