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员医保帐户余额可以由其遗属一次性取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缴费,无正当理由,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