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想提前走老板不让,属于在校生的,和老板协商解除劳务合同,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学校求助;属于劳动者的,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老板不让不影响离职;或者属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可以随时通知老板终止用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