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工要开学了不给辞职的,在校生可以直接起诉单位。在校生勤工俭学的,不视为就业,用人单位不让辞职没用,而且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扣除在校生工资的,属于违法行为。即使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能阻止劳动者辞职,按法律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后,期满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